山东2017年实现"县管校聘" 教师不再是"铁饭碗"
中国山东网4月14日讯 (记者 孙杰)近年来,一些城市的名校周围屡屡出现“天价”学区房。为了能够让孩子上名校,有些家长更是愿出高价为孩子择校。为了扭转这种局面,近日,山东省教育厅也联合多部门出台了《关于山东省推进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在今天下午的山东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新闻发布会上,山东省教育厅副厅长张志勇也文件进行了详细解读。据悉,2017年开始山东将全面实现县管校聘制度,教师也不再是想象中的“铁饭碗“。
记者了解到,此次改革主要以县(市、区)级教育行政部门所属公办中小学在编在岗教职工为主要实施范围。主要内容包括完善教职工编制管理机制、教职工岗位设置办法、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制度、学校教职工聘用管理制度、义务教育教师交流轮岗制度、教师退出机制、教职工合法权益保障机制等多项制度。
编制不在固定,教育部门将实行动态调整
日前,记者在采访时了解到,现在农村的学校和各教学点,普遍存在“超编缺教师”问题。如果按照山东省的编制标准,农村学校绝大多数学校都超编但缺老师。因为有的农村学校全校才可能达到山东省要求的规定班额。可是由于不能混合办班,就造成标准配备教师则超编,而按实际需求看则是缺老师的情况。
而张志勇介绍说,新出台的《意见》可以有效避免此类情况。“教育行政部门在核定的编制总量内,按照不同情况具体分配到各学校,实行动态调整。管理部门确定每年用编进人计划总量,保证专任教师‘退补相当’,就不会出现这种情况了。”
同时,张志勇表示,为了改变农村办学薄弱的局面,《意见》还在分配专业技术中、高级岗位时向农村学校、薄弱学校作了倾斜。农村、偏远地区中小学和薄弱学校中高级职称岗位设置比例,可在规定的比例上限内上浮1-2个百分点。
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将大幅增加学校话语权
记者注意到,《意见》还指出今后将全面推行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制度,新进教职工,除国家政策性安置、按照人事管理权限由上级任命、涉密岗位等人员外,一律实行公开招聘。增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的科学化、精细化,考试科目的设置和内容要突出岗位特点和职业适应性。有条件的地方可探索采取先面试后笔试的办法。
对此,张志勇告诉记者,学校将按照有关规定做好教师考核评价、评先树优、职称评聘、工资分配等管理工作。全面落实中小学教师聘用合同管理,做好聘用合同的签订、履行。搞活内部用人机制,加强教师的工作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作为调整岗位、工资以及续订聘用合同的依据,真正建立人员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竞争性用人机制,激发中小学人才活力。
同时,张志勇还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依托现有机构,统筹负责中小学教职工人事档案的集中管理、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管理以及有关服务工作。
教师不再是“铁饭碗”,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将被辞退
由于工作稳定,近年来越来越多的大学毕业生在择业时更愿意选择教师职业。对此,新出台的《意见》也引入了教师评价机制,连续两年评价不合格的教师,将依法被辞退。
张志勇告诉记者,新的教师评价机制将由学校、教师、学生、家长和社会多方参与,逐步建立教职工退出机制。“如果教师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合格等次的,学校可以调岗或者让其离岗培训;连续两年被确定为不合格等次的,将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此外,《意见》还明确了改革的时间点。2015年开始,将在山东省各市遴选1至2个县(市、区)进行试点,在取得经验的基础上,2016年,总结经验,扩大试点范围;2017年在全省全面推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