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岛县:以“三级”联创构建“阳光”信访

22.04.2015  13:33

  今年以来,长岛县不断创新社会管理,结合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机制,以“三级”联创的信访管理模式,构建“阳光”计生。即在信访工作中,全面推行县、乡(镇、街)村(居)“三级”联合共创的制度,实现信访工作关口前移、重心下移,把信访工作向村、居级延伸,把矛盾化解在基层、解决在当地,消灭在萌芽状态。 

   一是落实村(居)级首接制。 充分发挥村(居)级职能作用,把村(居)级作为第一信访接待站,村(居)计生专干为信访联络员,把群众反映的问题第一时间报到村(居)两委,确保能解决的问题解决在村(居)里,不能解决的问题由村(居)专干报乡(镇、街)计生办。 

    二是落实乡(镇、街)级责任制。 乡(镇、街)计生办主任对信访稳定工作负总责,全面承担起信访稳定第一责任人的工作职责,及时了解村(居)级上报的信访动态,亲自接待群众来访,亲自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坚持信访稳定工作“零报告”制度,各乡(镇、街)每周一上午9点前向县局报告上周信访稳定工作情况,《重大信访日报告单》必须随时发现、如实填报。 

   三是落实县级办结制。 对情况复杂的问题,及时向乡(镇、街)党委、政府和县局汇报,县局接到汇报后及时与相关乡(镇、街)商讨处置措施,并抓好落实;对不能及时落实的,书面向当事人作出承诺,限期落实。同时,建立信访工作督办制度。对基础工作的重点、群众反映的热点、社会关注的焦点实行公开挂牌、重点督办。做到超前管理,避免因小失大,最大限度减少计生信访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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