间谍潜伏军中6年泄密 案犯系受训回国潜伏“军人服务社”担任送货员
2日举行的2016年广东省国家安全教育展览预展披露了一批间谍案及网络勾联策反案件。
记者从展览上看到,军事情报一直是境外间谍情报机关高度关注的领域,大量案件说明在军事领域的反情报反窃密斗争异常激烈。展览披露的间谍案显示,唐某曾担任辅警等工作,2009年在广东省某部队“军人服务社”担任送货员。2005年,通过电话、网络主动与境外间谍情报机关勾联,并与境外间谍情报机关老挝站组建立网络联系,后赴马来西亚接受间谍任务和培训,返回后在部队潜伏6年,充当“观察哨”,大肆攀拉策反多名部队现役军人,结成“情报网”,为境外间谍情报机关提供大量军事预警情报,收取间谍经费20多万元。经部队保密部门鉴定,唐某向境外报送的情资含绝密级1份、机密级9份、秘密级7份。佛山市中级法院以“为境外窃取、刺探、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
1995年出生的陈某琳是某船舶有限公司员工。2014年2月,一网名“BILLLEE”通过陈某某创建的QQ群“黄埔技工学校”与其勾联,以提供报酬为诱饵,要求其提供所在船厂的内部资料,并对船厂及周边水域停靠的军舰进行拍照、观察和标注。陈按对方要求,将该厂内部资料逐页拍照后发送给对方,并持续对船厂周边水域进行拍照、观察和标注,有关情况及时报送给对方。陈某琳为此每月固定领取月薪3000元。广州市国家安全局已以涉嫌“间谍罪”将陈某琳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诉讼。
展览还公布了一批网络勾联策反案件。展览说明称,随着网络技术的迅猛发展,网络情报窃密活动的敌情日益尖锐复杂,互联网已成为境外间谍情报机关实施策反窃密的主要渠道。境外间谍以互联网为平台,通过发送招聘邮件、刊登兼职广告、搭讪好友等方式,以“高薪”为诱饵,大肆策反中国境内人员。
小学文化的江西赣州人曾某某,1994年起先后在汕头多家制衣厂工作,后失业。2010年10月,曾某某在网络上被境外间谍情报机关人员策反,并接受其任务,并通过网络先后在湛江、海南发展“下线”,结成“搜情网”,大肆观测搜报广东汕头、湛江和海南三亚等地军事预警情报,收取间谍经费人民币20多万元。曾某某被汕头市中级法院以“非法向境外刺探、提供国家秘密罪”判处有期徒刑13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
2014年4月,一个自称伦敦某媒体记者的间谍人员通过微信添加在汕头经营糖果厂的陈某某为微信好友。境外间谍人员以他们报社可以提供待遇优厚的兼职工作为名对陈某某进行勾联策反。自2014年5月至2014年12月初,陈某某先后多次接受境外间谍人员的指令,到汕头某军用机场、军港刺探,并向境外间谍人员非法提供军事预警情报一批,获利4万多元人民币。2014年底,陈某某在新闻上看到有关向境外出卖情报获利被批捕的新闻后,因为心虚害怕,于2014年12月初停止间谍活动,2015年3月,被国家安全机关强制审查。通过审查教育,陈某某主动交代了他从事间谍活动的违法犯罪行为。2015年8月,汕头市国家安全机关依法对陈某某做出行政处罚。
1991年3月出生的廖某某中专毕业。2014年11月,境外间谍情报机关嫌疑人“JANNY”通过求职QQ群与廖某某搭讪并加为“好友”,称可以介绍工作,主要是拍摄湛江军港停泊的军舰舷号,并称无需办理入职手续,只需网上联系。廖某某按对方指令到湛江军港附近拍摄并报送了相关照片,获利1000元。2014年11月7日,廖某某在观看了广东卫视播出的专题片《警惕
间谍》及媒体的相关报道后,向国家安全机关自首。此后廖某某积极配合国家安全机关工作,有立功表现,受到国家安全机关的嘉奖。
据悉,2016年4月15日是中国2015年7月1日颁布实施的《国家安全法》规定的第一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广东省国家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日在广东省国家安全教育基地——广州农讲所举办2016年广东省国家安全教育展览预展,正式展期从2016年3月3日至4月20日。(记者索有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