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进百姓心中的检察官——记菏泽市院副检察长、牡丹区院检察长张敬艳(中)

06.01.2015  13:20

“带好队伍,是检察长的责任”
      牡丹区检察院是一个老先进,在张敬艳担任检察长的9年里,各项工作又有了新的进步,这与他先进的管理理念和工作理念是分不开的。
      他把队伍建设当做一项永不竣工的工程来抓,提出了“人人是检察形象,案案是公正载体”的工作理念。
      张敬艳带领党组一班人,把“出于公心、办事公道、待人公正”做为行为准则,在管理方法上,总是紧紧依靠干警,充分相信干警,对院内重大活动、重要决策、人事调整、评先创优,实行民主决策,也赢得了干警的拥护。持续开展评选“十大标兵”、“十大拔尖人才”、“十大精品工程”和“理论研讨会”“四大”活动,持之以恒地提高干警的能力和素质。近年来,有14名干警被评为全省十佳公诉人、业务能手。
      张敬艳始终坚持,干检察就要懂检察、研究检察,他用实际行动带领牡丹区检察院的全体干警以创新谋发展。牡丹区院的多项创新成果在全省、全国都有较大的影响力,在全国检察机关率先成立了 “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家属及被害人救助中心”,最早推行了刑事救助制度。张敬艳认为“惩治一个人犯罪远不如教育多个人不去犯罪”,在反贪、反渎与预防部门之间建立了相互介入、信息共享的“侦防一体化”运行机制,受到了曹建明检察长的批示肯定;《诉前敦促犯罪嫌疑人认罪悔过书》、《诉前对被害人及其近亲属告慰书》、《对被不起诉人教育训诫书》“公诉三书”制度,被中政委、高检院转发推广;“案件告知制度”被省院以文件的形式转发推广。近年来,牡丹区院70多项工作经验被转发推广。

如何提升执法公信力,是张敬艳经常思考的问题。他紧紧抓住山东省院推进派驻基层检察室建设这一发展机遇,努力实现检察工作“扎根培土接地气、服务百姓惠民生”,他要求检察室的干警要走遍辖区内的村村落落,争当乡村检察官。创新了走访群众“不拿杯子、不擦凳子、不说空话”的“三不”工作法,建立了“马扎上的检察室”,让检察室的干警融入群众,穿上检察服能做群众工作,脱下检察服能和群众一起劳动。检察室干警的一言一行赢得了基层人民群众的广泛赞誉,在逐步了解检察工作中,越来越支持检察工作。
      张敬艳摸索出了一套适合检察工作科学发展的工作理念,他先后30多次应邀在国家检察官学院、省检察官学院授课,在中政委机关、高检院机关、省委组织部等领导机关50多次介绍工作经验。
      同事们常常开玩笑,“社会上流行的东西,张检是个外行,但是作为一名检察官,他提出的很多工作理念和方法都是最符合当下社会实际的。”张敬艳用心去发现问题,总结规律,提升理论,团队有了主心骨,就有了拼搏奉献创一流的无限动力。在张敬艳的带领下,牡丹区检察院被市委宣传部、省委宣传部确定为“重大典型”,被省委政法委确定为“平安建设宣传典型”;全院15个部门受到省级以上表彰,其中8个部门受到国家级表彰;2次被省院记集体一等功。被省委省政府表彰为“人民满意政法单位”和“全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被高检院表彰为“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