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八项举措构建均等化教育公共服务体系

10.10.2014  19:25

近年来,青岛市以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宗旨,按照城乡统筹治理、全力扶弱扩优、全域一体发展的原则,进一步聚焦薄弱学校和薄弱环节,推动形成布局合理、资源充足、公平普惠、质量优良的义务教育公共服务体系。青岛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综合差异系数小学、初中分别为0.3和0.25,均远低于0.65和0.55的国家验收标准。

一、强化学校规划建设。根据城镇化推进、新功能区建设和旧城改造等需要,统筹考虑计划生育和户籍政策变化对教育的影响,去年以来组织开展教育设施布局专项规划的编制工作,将现代化教育设施向新建居民区和农村新型社区布局。从2013年到今年秋季开学,新建的26所小学、初中已投入使用。

二、强化标准化、现代化学校创建。2008年起在全省率先实施标准化建设工程,到2012年底,市本级安排约16亿元,用于改造校舍和更新教育设施等,全市普通中小学均达到省定办学条件标准。2013年以来全面推进现代化学校创建工作。目前义务教育学校每百名学生拥有计算机台数达到19.8台,生均教学仪器设备值达到1800元,到今年年底60%的学校可通过现代化学校验收。

三、强化师资均衡配置。出台《关于推进区市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工作的指导意见》,加大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特别是优秀校长、教师的统筹调配力度;同时,首批设立15个名校长工作室和30个名师工作室,全面发挥名校长、名师的辐射引领作用。今年参与交流的校长、教师达到2915人(校长152人),占符合交流条件人数的12%,参与交流的教师中骨干教师占27%。

四、强化对农村教育的扶持力度。坚持在资源配置上向农村倾斜,建立欠发达镇中小学校舍改造、课桌椅更新、现代化装备配备扶持机制,确保通过现代化学校验收。建立农村教师队伍建设扶持机制,坚持设置农村校长教师免费培训项目,并建立农村教师津贴,实施义务教育学校教师评聘高级职称应有1年以上农村学校或薄弱学校任教经历的政策,引导教师向农村学校流动,今年763名教师赴农村支教。

五、强化优质教育资源的辐射引领。印发《关于加快办学模式改革进一步扩大优质教育资源的指导意见》,全面推广名校办分校、委托管理、集团化办学、高校或科研院校辐射中小学、学区制管理等5种办学模式,推动校际间优质课程、教师资源和管理模式共享。目前参与扩大优质教育资源改革的学校达到404所,受益学生31.86万人(占在校生总数的44%)。跨区域扩大优质教育资源工作取得突破,通过名校办分校形式,市区6所优质学校与9所新建学校或发展中学校开展跨区域合作办学。

六、强化教育信息化建设。重视加强教育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积极推进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和名师课堂、名校网络课堂资源建设,构建优质学校(城区学校)和农村薄弱学校“一对一”、“一对多”结对共享机制。2013年城乡中小学全部建成校园网,今年年底可实现“新班班通”,80余所学校参加优质学校与薄弱学校同步课堂或电子书包试点。

七、强化招生制度改革。坚持认真落实中央提出的“不分重点学校重点班”要求,实行义务教育就近入学和“阳光分班”,并本着新老结合、强弱搭配、优势互补的原则,均衡分配各班师资;不断扩大优质普通高中指标生招生比例,促进义务教育学校生源均衡,今年优质普通高中指标生招生比例达到65%。

八、强化教育督导考核。在全国率先建立了区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专项督导评估机制,以差异系数衡量区域内义务教育发展均衡程度,评估结果与区市的目标绩效考核结果挂钩;建立区市教育重点工作评估和公示制度,将校长教师交流等重点工作纳入对区市政府的考核,在媒体上予以公示,推动了区市政府履行教育职责。(青岛市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