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开展非法侵占林地清理专项行动

05.12.2014  05:03

11月27日,为了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五位一体”总部局的战略高度,对生态文明建设提出的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要求,进一步加强青岛市生态保护和林地资源保护,做好青岛市非法侵占林地清理排查工作,青岛市林业局组织召开全市非法侵占林地清理专项会议,全面部署非法侵占林地清理工作。各区市林业局局长市野保站、林业站、种苗站及市森林公安负责人参加了会议,青岛市林业局高愈琛副局长参加并主持会议。

 

会议强调了林地保护在生态保护中的重要地位,要求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林地保护管理,切实把林地资源保护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此次专项行动要在全面清理排查的基础上,突出排查各类违法使用林地情况和毁林开垦破坏林地情况。会议还制定了详细的实施措施,切实保障专项行动的顺利开展。

 

一、加强领导,确保实效。 市林业局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各区市林业主管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和工作机构,落实该项工作。

 

二、精心组织,迅速部署。 制定专项行动方案,狠抓落实,确保行动顺利推进,收到预期成效。

 

三、做好宣传,主动曝光。 主动协调新闻媒体,对行动进行全方位报道,曝光一批破坏森林资源数量巨大、影响恶劣、查处难度大的案件,努力在全社会形成保护林地的良好舆论氛围。

 

四、建立健全林地资源保护管理长效机制。 各区市要对清理排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进行专题研究,及时总结林地保护管理中好的经验和做法,提出加强林地管理的针对性措施。要着力推进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的实施,抓紧划定林地和森林红线,将规划落实到山头地块,切实依据规划加强林地保护管理。要将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的责任落实到区市人民政府,切实建立起破坏森林资源问责制度,建立健全林地保护管理的长效机制。

 

五、加强监督,强化问责。 全市各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要自觉接受国家林业局、省林业厅的监督检查,主动配合,积极支持。市林业局将针对各区市的自查自纠工作和资源林政管理的薄弱环节开展有针对性的监督检查活动。各区市林业部门要自觉履行监督职责,加强所辖各区市自查自纠的监督检查。对自查自纠中发现的各种问题要加强指导,督促各区市认真解决,重大问题,要主动汇报、亲自过问、挂牌督办,确保重特大案件得到及时查处。对破坏森林资源的重大案件,要认真办理,及时查处,坚决追究法律责任和领导管理责任。对因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枉法造成林地资源破坏的,要积极协调纪检和监察部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