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公布首批11部门1790项权责清单
作为深化行政体制改革的一项“基础工程”,广东省政府1月5日正式公布了首批省直部门权责清单和职能调整目录。其中,权责清单共包含了11个部门正在行使的各类职权事项共1790项,职能调整目录包括11个部门各类权责事项1320项。
根据已于日前印发的《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省直部门权责清单(第一批)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省直有关部门职能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广东省人民政府部门权责清单(第一批)》(以下简称《权责清单》)、《广东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职能调整目录》(以下简称《职能调整目录》)显示,11个部门包括:省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国土资源厅、环境保护厅、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商务厅(口岸办)、文化厅、新闻出版广电局、国资委等。
记者查阅发现,权责清单的1790项均列明了事项名称、实施依据、实施种类、实施对象、实施措施等要素。分职权类型来看,包括行政审批290项(行政许可148项,非行政许可审批142项),行政处罚99项,行政强制2项,行政检查203项,行政确认35项,行政征收12项,行政给付14项,行政指导137项,其他职权998项。
职能调整目录包括上述11个部门各类权责事项1320项。分职权类型来看,包括行政审批22项(行政许可11项,非行政许可审批11项),行政处罚1215项(全部为重心下移到市县实施的事项),行政强制45项(全部为重心下移到市县实施的事项),行政检查5项,行政确认1项,行政征收1项,行政指导10项,其他职权21项。
据了解,从去年初开始,广东就开始率先部署省级转变政府职能、清理行政职权和编制权责清单工作。在清理过程中,省编办先后与各部门进行四轮、数百次的协商沟通,并反复就权责清单和调整目录征求各部门意见。
“‘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是依法行政的核心要义。”广东省编办相关负责人说,通过编制权责清单,将大幅削减政府的权力,甚至将昔日的权力变为无法推卸的责任,无疑将对政府部门转变管理理念、管理方式、管理手段等形成强大的倒逼压力。
该负责人表示,广东省直各部门清理职权和编制权责清单工作基本是同步推进的,其他有行政职权、纳入清理范围的42个省直部门的清理工作,也已基本完成,并将于近期提请省委、省政府审议,待通过后将及时予以公布实施。今后,全力清单将成为各部门履职尽责和社会监督政府部门的一本“总台账”,对于从根本上解决政府部门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克服“庸政”、“懒政”具有不可低估的重要意义。
据悉,目前,广东正在编制涵盖省、市、县三级部门的纵向权责清单,届时将一并理顺层级政府之间的权责关系。(法制日报记者 章宁旦 通讯员 陈琦)
来源:《法制日报》(2015年1月7日06版),原标题为:广东公布首批11部门1790项权责清单——致力解决政府部门不作为乱作为问题
(责任编辑: 张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