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地即开工 济南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不超30个工作日
01.08.2018 09:42
本文来源: 半岛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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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大类项目无法“拿地即开工”
都有哪些项目能“拿地即开工”?据了解,全市新建、改建、扩建的社会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均适用上述实施意见。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在取得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后,也可参照该实施意见办理。具体来说,上述实施意见里所指的工程建设项目,划分为工业项目(含仓储类项目)和其他工程建设项目。但是,下列三大类工程建设项目除外:涉及易燃易爆危险品、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和储存或者技术难度特别复杂的项目;关系国家安全和生态安全、涉及重大生产力布局、重大公共利益的项目;交通、水利、能源等领域的重大工程。
据悉,“拿地即开工”审批模式以项目投资人自愿申请为前提,并由项目投资人作出相应承诺。“拿地即开工”审批模式实行容缺受理方式,提前介入开展审批服务工作。工业项目、其他工程建设项目从取得使用土地批准文件(利用自有土地建设的改建、扩建项目从获得规划设计条件后)到获取施工许可证为止,政府审批时间分别不超过15个工作日、30个工作日(依法公示、评审、听证、招投标、建设单位按要求整改等时间不计算在内)。
设计方案联合审查将“限时完成”
在具体的审批服务流程方面,在设计方案联合审查阶段,“拿地即开工”审批模式不再进行设计方案咨询,可直接进入设计方案审查阶段并实行联合审查,同步办理用地预审意见、规划选址意见书和建设工程用地规划许可证。尤其引人关注的是,在设计方案联合审查阶段,济南明确提出,各相关审批服务部门(单位)要以“一张蓝图”为支撑,推行数字化审图,并按照设计方案联合审查要求进行审查,出具审查意见(工业项目10个工作日内,其他工程建设项目15个工作日内),逾期未提出意见的,视为同意。
另外,济南将“全链条”下放工程建设项目市级审批权限。具体来说,会向历下区、市中区、天桥区、槐荫区、历城区、长清区“全链条”下放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权限,实行在哪一层级立项,项目后续报批手续就在哪一级“全链条”完成。伴随着该实施意见的印发,《济南市工程建设项目“全链条”审批服务事项表》也一并出炉。
此次,济南提出,对可通过事中事后监管纠正不符合审批条件的行为且不至于造成严重后果的审批服务事项,将实行告知承诺制。《济南市工程建设项目“拿地即开工”审批模式实行告知承诺制事项清单》也已出炉。
转自:大众网
[编辑: 刘晓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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