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开展预决算信息公开专项检查确保《预算法》实施落到实处

25.12.2015  13:05

 

为推动新《预算法》贯彻实施,确保地方预决算公开工作全面开展,按照财政部统一部署,近日,我市对部分区市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预决算公开情况进行全面检查。本次检查呈现如下特点: 一、全面覆盖,不留死角。此次检查对象为各区市负责政府财政预决算或部门预决算(包括“三公”经费预决算)信息公开管理的部门单位,覆盖面达到100%(涉密部门除外)。检查采取下查一级的方式,财政部驻青岛专员办负责检查市本级的部门单位,并抽查两个区市;其他区市由市财政局负责检查。 二、重点突出,有的放矢。这次检查的重点主要包括预决算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完整性、详细程度等内容,对新《预算法》颁布以来各级各部门预决算、部门2014年预算和2014年决算公开情况进行检查,不溯及以前年度。 三、强化措施,确保质量。按照财政部的统一部署,市财政局认真研究制定了检查方案,在组织各区市财政部门开展培训,全面自查自纠的基础上,抽调业务骨干,组成5个检查小组对相关区市进行重点检查。目前检查工作正在进行中。 检查工作结束后,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财政部将组织集中审理,统一处理口径,市财政局将按照要求进行处理,并督促相关区市严格按照《预算法》的规定进行整改,自觉接受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