曝临沂颐高上海街奇葩设计 地漏装墙上管道穿房间
业主表示,样板间跟现房的差距非常大。
业主称,设计师很奇葩,没有一个房间没有管子。
业主告诉记者,家里的地漏距离地面十厘米,被装在了墙上。
齐鲁网3月28日讯 买房子,应该算是每一位国人生活当中的大事,大伙儿攒钞票、看地段、比房型,为的都是让自己有一个舒适的居所。颐高上海街作为临沂市首个集多种城市机能于一体的城市综合体,位于临沂市北城新区核心地段。最近这里的业主,因为房屋设计与当初购房时看到的样板间布局存在很大差异而闹心不已:卧室里不但有多根横梁压顶,还有排水管道通过;客厅落地窗变成了小窗户,还有燃气管道贯穿。
颐高上海街样板间与现房不符地漏距离地面十公分
颐高上海街的大型楼盘位于临沂市北城新区核心地段,是临沂首个集多种城市机能于一体的城市综合体。但是自从2014年10月份以来,陆续有业主到工地去看了实际住宅,却发现实际现房与样板房出入较大,设计严重不符。
不满的情绪开始在业主心中蔓延。业主说,“当时买房子的时候,我看的是那个样板间,当时的置业顾问说新房跟样板间是一比一的比例。”
业主说,“当时样板间很漂亮,这么大的落地窗,然后房间里边的布局也很合理,当时给挑高镂空了一下,五米八给弄成了两层,两个卧室,一看确实很漂亮,然后就买了这套房子。”
在业主给记者提供的颐高上海街二期工程样板间的效果图上,落地飘窗、挑高楼层、布局合理、窗明几净。大多数业主当初看房的时候,都是看中了这种居住环境才决定买的。然而往往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现房跟样板房的出入很大,置业顾问当初的承诺也全成了空谈。客厅落地窗变成了小窗户,还有燃气管道贯穿,卧室里不但有多根横梁压顶,还有排水管道通过……
眼看新房就要交房,业主们却发现新房到处都是问题。在业主提供的照片上,标注出样板房和现房,并对二者进行了鲜明的对比。不仅样板房中的观景窗尺寸严重缩水,房屋中的设计也存在较大的出入。“我们这个厨房当时没有设地漏,在距离地面十多公分的地方给我们设了一个墙上的地漏,大家都知道水往低处流嘛,现在地漏设计成这样,难道要水往高处流啊。”
业主称颐高上海街设计奇葩每一个房间都有管道
业主们说,颐高上海街除了存在厨房地漏高出地面十公分的奇葩设计以外,最主要的问题是整个房子管道林立。业主告诉记者,卧室里有污水管道,衣帽间里也有污水管道,还有烟道,这些设计在当初的样板间里都没有体现。早知如此,他们肯定不买颐高上海街的期房。除此之外,房顶上还有多道房梁,让他们更是无语。
业主说,“有点脑残,确实是这样的,稍微有点脑子的人是不会设计这样的房子,而且设计师很奇怪,他费尽心机给每个房间都摆上管子,没有一个房间没有管子。”
负责颐高上海街燃气施工的奥德燃气公司的这位工作人员说,由于颐高上海街属于挑高户型,楼层较高,结构又比较特殊,因此燃气管道贯穿客厅是不得已而为之。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颁布实施的《城镇燃气设计规范》当中明确规定,燃气引入管不得敷设在卧室、浴室有腐蚀性介质的房间等地方。而对于颐高上海街业主所遇到的情况,负责燃气施工的奥德燃气的工作人员也给出了这样的解释。“穿过客厅没有问题,他只要别把管子包起来就行,露出来,因为一包起来,漏的气散不出去,就有危险。”
除了房屋室内布局与样板间存在巨大差异之外,业主们对楼道宽度也提出了自己的质疑。业主们说,由于入户门向外开的,一旦有一户业主敞开门,其他业主出行就会很不方面。“如果两个邻居稍微有点矛盾,都开着门,整个走廊就不能走人了,如果说侧着身子走也走不过去。”
此外,业主们说楼道里安装的防火门也有严重的质量问题。除了防火门上贴着的身份标签只有九位编码,不是正规的十四位以外,防火门上的密封条,竟然能用打火机点燃。点燃后的密封条冒着刺鼻的黑烟。
防火膨胀密封条,主要用在钢门和木门的门扇与门框、门扇与门扇之间。当发生火灾时防火膨胀密封条自动膨胀,封堵门缝缝隙,阻隔两个空间之间的空气流通,有效的防止了火灾早期浓烟,有毒气体和热气对人体的危害并控制火势蔓延。而这里的密封条非但不能膨胀,反而一点就着。
置业顾问对问题毫不避讳开发商表示没法回答这个问题
新房存在如此多的问题,且与当初样板房的设计存在巨大差异,开发商又会作何解释呢?随后业主带着记者找到了当初售房的置业顾问了解情况。作为楼盘的销售人员对楼盘存在的问题毫不避讳,“说句实话谁也没想到会这个样,都是开发商弄得,我跟你说我也希望你们能早解决,买这么一套房子都不容易,四五十万买的。”
随后记者又跟随几名业主找到了开发商询问情况,对方表示,“就是按照合同啊,合同条款怎么约定的就怎么给你执行啊,(合同条款里边没说设计这么奇葩啊),这个问题我就没法给你回答了,我现在没法给你回答这个问题。”
在业主提供的购房合同补充协议中记者看到,其中一条是“有关该项目的广告、宣传资料、口头介绍、供展示用的样板间等内容不作为要约及签约依据。”那么是不是开发商就没有任何责任了呢?
京鲁律师事务所苑强表示,前期的宣传资料等构成要约,如果违反是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的。购房者可以拿起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在城市的黄金地段,消费者花高价购买的房屋却存在重重问题。开发商本着利益至上的原则,置消费者利益于不顾,而当消费者发现问题存在之后,开发商竟毫无解决问题的诚意。之所以出现这样的现象背后的原因令人深思,是制度存在漏洞?监管存在问题?还是开发商傲气凌人,明知故犯?希望开发商能给弱势群体--消费者一个合理的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