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2016年第41期(总第78期)
29.12.2016 02:33
本文来源: 食品药品监管局
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通告
2016年第53号
山东省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
2016年第41期(总第78期)
在我省组织的保健食品、配制酒、玛咖制品专项抽检中,发现14批次宣传保健功能的产品检出不得添加药物成分,主要为双氯芬酸钠、吡罗昔康、西地那非。
抽检依据为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颁布的补充检验方法等。
对于上述不合格产品,省局已要求相关市局按规定进行核查处置,并及时发布核查处置信息。
特此通告。
附件: 检出不得添加药物成分产品信息
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6年12月28日
本文来源: 食品药品监管局
29.12.2016 02:33
故
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