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出台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信用分级分类监管意见
25.06.2015 18:27
本文来源: 食品药品监管局
为促进全市食品生产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强化企业质量安全意识,近日,烟台市印发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信用分级分类监管意见。将全市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信用等级分为四级:A级为守信;B级为基本守信;C级为失信;D级为严重失信。
按年度进行评定,评定时间为每年的11-12月份,由各县市区局依据意见制定的标准和要求,对辖区食品生产企业进行全面评定,确定生产企业本年度的食品安全信用等级。评定内容包括:监管部门对生产企业进行各类监督检查情况;监管部门对生产企业生产食品抽样检验情况;生产企业违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章或相关规定受到查处的情况;生产企业发生质量食品安全事故及相应的处置情况;其他影响信用等级评定的情况。
意见要求各县市区局根据生产企业的食品安全信用等级评定情况,研究制定年度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计划,梳理重点监管的行业和企业,优化配置人员力量,合理确定监督检查安排和频次。
本文来源: 食品药品监管局
25.06.2015 18: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