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菏泽中小学校食堂将由学校自营 不得对外承包

05.12.2014  23:42

  山东菏泽公办农村初中和有需求有条件的农村小学将全部配建厨房

  记者3日从菏泽市关工委、市教育局获悉,今后,全市中小学校食堂将由学校自主经营,逐步取消对外承包。今后2—3年内,全市所有公办农村初中和有需求、有条件的农村小学都将配建厨房。

   学校食堂禁止对外承包

  自主经营,坚持公益性

  市关工委、市教育局要求,全市中小学校食堂应由学校自主经营,统一管理,不得对外承包;已承包的合同期满立即收回,合同期未满的给予一定的过渡期,由学校收回管理;由社会投资建设、管理的学校厨房,经与投资者充分协商取得一致后,由政府购买收回、学校自行管理。食堂财务将纳入学校财务统一管理,实行单独核算、明细核算。

  今后,学校食堂须以改善学生营养、增强学生体质、促进学生健康成长为宗旨,坚持“公益性”、“非营利性”原则,保本经营,收支平衡,不以盈利为目的。学校食堂要定期将财务收支情况、物资采购情况,每天将食谱、饭菜价格等情况予以公示,接受学生和家长监督。教职工在厨房用餐要与学生同菜同价,伙食费据实结算,不得挤占学生伙食费,不得侵占学生利益。

   未来两三年内陆续完成

  农村中小学厨房建设

  市教育局局长陈宝华表示,我市教育部门将加快推进中小学厨房建设,争取2-3年时间,全面完成全市所有公办农村初中和有需求、有条件的农村小学厨房建设工作。寄宿制学校也要严格按照国家标准建设厨房;规模较小的学校和教学点可利用闲置校舍改建厨房或新建“小伙房”;有清真餐需求的学校也将陆续开设清真灶。

  根据教育部门规划,2014-2018年,全市中小学校需建设厨房总面积37.65万平方米,需配备厨房设备4.8万台件套,饮水设备1.4万台,共需资金约6.55亿元。(长天)(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