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青县人民检察院手机取证系统采购变更公告
一、采购人:高青县人民检察院
地址:高青县文化北路15号
联系方式:0533-3012910
二、采购代理机构:山东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淄博高新区中润大道99号时代名都南门西邻
联系方式:0533-6219833
三、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高青县人民检察院手机取证系统采购
项目编号: GQZFCG2014050
四、首次公告日期: 2014年9月15日
五、投标截止日期: 2014年10月9日
六、变更内容:
原内容:
供应商资格要求:
生产厂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资质证书》(叁级及以上)、《软件企业认定证书》等有效证件。
代理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有效证件,还须提供《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资质证书》(叁级及以上)加盖生产厂家公章的复印件以及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三年免费升级服务证明原件(生产厂家针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产品只能授权一家代理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变更为:
供应商资格要求:
生产厂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软件企业认定证书》等有效证件。
代理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有效证件,还须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三年免费升级服务证明原件(生产厂家针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产品只能授权一家代理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 项目联系人: 林女士
联系电话:0533-6219833
传 真:0533-6219833 E-mail:[email protected]
2014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