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公证处与20家律所签约 山东律师业和公证业首次融合

23.12.2016  22:45

12月23日,齐鲁公证处在山东省司法厅与20家律师事务所签约。

山东省司法厅党委副书记、副厅长,省律师协会党委书记、省公证协会党委书记迟丽华出席仪式并讲话。

12月23日,齐鲁公证处在山东省司法厅与20家律师事务所签约,并向15位法律顾问颁发了聘书。

        中国山东网12月23日讯 (记者 杜典 通讯员 李文涛)为实现律师业和公证业的优势互补、资源共享,12月23日,齐鲁公证处在山东省司法厅与20家律师事务所签约,并向15位法律顾问颁发了聘书。据悉,齐鲁公证处是全国第二家、山东首家与律师事务所签约合作的公证处。      山东省司法厅党委副书记、副厅长,省律师协会党委书记、省公证协会党委书记迟丽华出席仪式并讲话,省律师协会、省公证协会及省司法厅相关处室负责同志出席仪式,省司法厅巡视员吴溪清主持仪式。      仪式上,齐鲁公证处与20家战略合作单位(律师事务所)分别签订了合作协议。协议明确规定了双方的合作范围、双方义务、协议解除和协议生效的相关情况。根据协议规定,齐鲁公证处与战略合作单位的合作期为两年。      迟丽华表示,律师和公证员同属法律职业共同体,有着相同的法律背景和价值追求,二者通过提供不同形式、不同内容的法律服务,共同担负着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重要使命。      “此次合作是全省律师业和公证业深度融合、创新发展的一大创举,通过交流合作,实现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必将产生1+1>2的增值效果,对于提升综合服务能力、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需求具有重要意义。”迟丽华说,公证处与律师事务所合作有利于推动司法行政各个行业、队伍、资源的统筹,有利于推动全省法律服务业转型升级。      据了解,齐鲁公证处成立于1993年,原名为山东省公证处,为司法厅直属事业单位,现有工作人员47人,其中公证员18名,2016年的办证数量约4万件,年收费1680万元。      “齐鲁公证处全年无休,并为客户提供上门服务。”据齐鲁公证处刘趁华主任介绍,齐鲁公证处还与200多家企事业单位建立了固定联系,客户只需签授权委托书,其他事项齐鲁公证处都能一手包办。此外,其证据保全业务不仅可以最大限度的节约社会资源、创造社会价值讼程序,还能以公证书为筹码更加快速的解决当事人的问题。      最后,迟丽华还对公证处与律师事务所合作发展提出了明确要求,希望双方以精湛的专业知识,勤勉尽责的职业素养,高效的法律服务,走出一条合作共赢的新路,为提升全省法律服务水平、增强核心竞争力树立一个典范。   

 

  “双方要依据签订的战略合作协议,认真开展各项工作,充分发挥各自的职能作用和专业优势。各位法律顾问要认清肩负的责任和使命,按照工作职责要求,做好法律咨询、法律建议等工作,发挥好“智囊团”作用。”迟丽华表示,齐鲁公证处要积极创造条件,为法律顾问工作、学习、生活提供帮助。同时,各相关部门也要大力支持配合,加强指导协调,加强沟通联系,及时发现和解决合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在执业环境、人才培养、配套政策措施等方面给予支持,及时宣传推广合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好典型,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作者:杜典         编辑:李悦        责任编辑:胡立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