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岛:一块地村委卖给两个人 村会计称是兄弟俩分家

05.12.2015  14:37

    石梁唐村委跟殷效忠签订的土地合同

    鲁网青岛12月4日讯(记者 刘洪雷)2001年4月6日,殷效忠跟当时的胶南市王台镇石梁唐村村委签订了一份土地有偿使用合同,利用村里25亩地建厂房从事生产经营,合同期限50年。2015年11月3日,殷效忠意外得知村里又把这块地上的12亩卖给了自己的亲弟弟殷效进,这事他自己竟然一直都蒙在鼓里什么都不知道,感觉这是村里一地两卖,给自己的生产经营造成了很大的麻烦,自己的合法权益也受到了侵害。

    “如果不是租赁厂房的那些人说起这事,我还不知道自己的地又被卖了一次,这事有些蹊跷。”殷效忠告诉记者,因为业务需要,自己大部分时间都在外地工作,家里工厂的一些事基本就交给了弟弟殷效进搭理,工厂建设起来以后,因为一部分厂房自己利用不起来,就租赁了出去,这些事也是弟弟殷效进在家办理的。

    石梁唐村委跟殷效进签订的土地合同

    最近这段时间没有出差,得知今年的租赁费一直没有动静,11月3日,殷效忠就到租户那里问租赁费的事,对方告诉他租赁费不应该给他了,因为自己租用的这块地村委早就被转卖给殷效进了,现在殷效进又把地转让给别人了,他已经无权再收租赁费了。突然得知自己合法取得使用权的地又被卖了,殷效忠感觉事情不简单,就找到了弟弟殷效进想问个明白,在自己和家人的再三追问下,弟弟殷效进这才道出了实情。因为自己欠了别人很多高利贷,被逼无奈就把殷效忠的12亩地转让了出去,当然这一切都瞒着哥哥殷效忠办理的。

    记者电话联系了殷效进,他告诉记者,2003年4月份,因为自己注册公司需要营业地址,就找到当时的村委签订了一份假合同,因为公司没有经营起来,他就一直在家里帮着哥哥殷效忠管理工厂,后来因为借高利贷就跟一些人有了纠纷。2013年9月份,有人就把他当时跟村委签订的这份假合同拿了出来,自己也是被逼无奈,就依据这份假合同把哥哥殷效忠的这12亩地转给了别人。他自己也知道合同约定的土地使用权是哥哥殷效忠所有,并且土地上面建设的厂房、楼房都是哥哥殷效忠投资建设的,现在事情暴露了,自己也非常后悔。    

殷效进写给相关部门的证明

    12月1日中午,记者就此事联系了石梁唐村书记唐利,他称这件事需要找村会计了解。下午2点左右,记者在石梁唐村委见到了村会计薛占德,他告诉记者,2003年4月份,殷效进找到他们说有块地兄弟分家已经分到了他的名下,要求村委重新签订一份合同,村委在这种情况下就跟殷效进又签订了一份合同。

    “知道这块地已经卖给了殷效忠,为了慎重起见,我就在殷效进的合同上面加了一句话,标明了殷效进合同由殷效忠合同分出,如果殷效忠认可,这份合同就有效,如果殷效忠不认可,这份合同就无效。”村会计薛占德说。记者问是否有合法的书面分家材料,薛占德称不知情,自己也就是一干活的,其他事情都不清楚。

    记者就此事咨询了山东青衡律师事务所的朱传昌律师,朱律师告诉记者,这种情况也属于一地两卖,殷效进跟村委签订的土地有偿使用合同属于效力待定,如何殷效忠知情并且同意,合同就有效,如殷效忠不同意,则合同无效。从目前情况来看,村委在殷效忠不知情的情况下又把地卖给了殷效进,所以殷效进跟村委签订的合同不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