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朝换房十年心塞法官调解终解心结

24.07.2015  13:18
  近日,一位七旬老人与一位癌症患者因换房而引发的返还原物纠纷,在聊城中院办案法官耐心细致的调解下圆满解决,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2003年 3月,原告张某与被告于某通过案外人安某帮助联系预购了两套楼房。张某选择了其中的 1层西户,于某选择了同栋楼的 3层西户。楼房交付后,由于张某夫妇不经常在聊城居住,经张某同意,于某临时搬进了 1层西户居住。2007年张某搬进了 3 层西户居住,但张某妻子自始至终不情愿换房。在双方各自取得所购楼房的房产证后,于某提出变更房产证为居住现状,张某夫妇拒绝,并要求换过来住,双方不欢而散。后来,双方为换房还是换证几次进行协商但均以吵架告终。张某一怒之下诉至法院,要求于某返还房屋,一审法院判决张某胜诉。被告于某不服,向中院上诉。

  二审办案法官深感案件棘手:张某年近七十,于某罹患癌症;一方要换房,另一方要换证;一面是换房居住十多年的客观事实,另一面是双方的房屋都已办证确权。无论哪一方胜诉,双方的问题都无法圆满解决,反而会进一步激化矛盾,恶化双方关系,而且两位老人的身体也承受不起无休止的折腾。

  为此,办案法官多次与双方当事人交流沟通,耐心倾听双方诉求,提出解决方案,以便缓和矛盾,促进和解。由于双方当事人的特殊情况,性格上都比较偏执,均不愿作出让步,致使调解工作数度陷入僵局。面对这种情况,办案法官没有放弃,而是在努力做当事人思想工作的同时,设法与双方的子女取得联系,向他们讲明利害关系,让他们帮助做些说服工作。最后,在多方努力下,双方愿意各退一步,通过于某给予张某部分补偿、双方更换房产证的方式握手言和。至此,双方心头十多年的疙瘩最终得以化解。 责任编辑:宣传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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