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一网贷公司非法吸储 号称收益率能达30%
近日,济南市人民检察院公布一批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典型案件。其中一起案件中,一家P2P网贷公司向数千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2亿余元,至今尚有8000万元本金未偿还。
2015年7月16日,济南市高新公安分局以犯罪嫌疑人高琴等4人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向检察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经初步查明,2013年12月至2015年1月,高琴等人注册山东上咸投资有限公司,通过在互联网开设“上咸BANK”网站,套用P2P网络借款形式,向数千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2亿余元,根据现有证据,至今尚有8000余万元本金没有归还。除此以外,高琴及其名下公司尚有3亿余元借款没有归还,更有异地另一宗非吸案待审。
在这起非吸案中,数千名被吸款人遍布全国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其中山东省的不足20%,投资最少100元,低于1万元的占16 .3%;100万元以上的占1.36%,被吸款最多的达数百万元,现被欠最多的240 .6486万元。
办案人员发现,为了打消公众投资疑虑,上咸把自己包装得十分“高大上”。与跑路失联的其他投资公司不同,山东上咸的很多被吸款人都觉得该公司很正规,员工用的都是苹果电脑,一台至少一万元,墙上挂着价值几十万元的名画,连办公用的钢笔都是进口美国货,是每支上千元的派克笔。
另外,上咸还利用被吸款人跟风、争抢心理,设置了“秒杀”投资项目。在上咸BANK网站投资的都是需要秒杀的“某项目”,而且一旦达到限定金额,就算有钱也无法投资。一位被吸款人说“有时甚至比双十一秒杀更疯狂”,所以在大多数情况下根本不知道是什么项目就点击鼠标投资。
据介绍,跟其他非吸案类似,上咸同样以高得离谱的收益率为诱饵,“请君入瓮”。上咸BANK网站发布的借款标中,1月标利息18%,奖励0.4%,即相当于年化收益率22 .8%;3月标利息20%,奖励2.7%,相当于年化收益率30 .8%;6月标利息20%,奖励7%,相当于年化收益率34%。办案人员说,如此离谱的年化收益率已经偏离了正常的投融资范畴。(宋立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