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明确四大任务 热点解读
我省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明确四大任务
《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意见》正式印发实施,标志着我省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启动。11月2日,山东省财政厅厅长于国安
□ 本报记者 姜宏建
本报通迅员 丛培德 张永涛
政府预决算 全部公开到“项级”
“预算制度是现代财政制度的核心,预算管理改革是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的‘当头炮’、‘先手棋’。”于国安认为,深化财税体制改革,预算管理制度改革要先行。在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中,相对税制改革、财政体制改革,地方在预算管理改革方面的自主权更大一些,有必要、有条件率先取得突破。
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于国安介绍,目前,我省省本级已公开了政府总预决算,94个部门的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预决算,17个市本级、93个县(市、区)也向社会公开了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透明预算建设已经取得初步成果。但从总体上看,这项改革尚处于起步阶段,进展还不够平衡,公开内容也不够细致,口径不够规范,部分群众反映看不懂。
下一步,预算管理改革的重点包括:一是扩大预决算公开范围,除涉密信息外,2015年全省县及县级以上政府全面公开政府预决算,所有使用财政资金的部门均公开部门预决算及“三公”经费预决算。二是细化预决算公开内容,政府预决算全部细化公开到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部门预决算逐步公开到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按经济分类公开政府预决算和部门预决算。专项转移支付预决算按项目按地区公开。三是适应预算公开要求,延长预算编制周期,早编细编预算,提升预算年初到位率。省里今年从7月上旬就开始编制2015年度预算,比往年提前了1个多月,今后还要提前,确保把预算编细编实,为公开预算创造条件。
着力培育地方主体税种
税制改革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于国安表示,税制改革的顶层设计在中央,从目前中央披露的税制改革内容看,重点是“六改一清”,即,改革增值税、消费税、资源税、环境保护税、房地产税、个人所得税制度,清理财税优惠政策。具体到我省,落实中央税制改革,主要是完善“一个体系”、把握“三个重点”。
“一个体系”,即健全完善地方税体系。1994年分税制改革以来,我国地方税体系建设滞后的问题一直未得到很好解决,现有的一些地方税税源零散、主体税种缺失。特别是营改增全面推开后,作为地方主体税种的营业税将不复存在,地方税体系不健全的矛盾更加突出。下一步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统一部署的税收制度改革,逐步调整完善增值税、消费税、资源税、环境保护税、个人所得税、房地产税等税种,在进一步强化税收调控导向的基础上,更多地关注地方税收的变化,着力培育地方主体税种,弥补营改增后取消营业税对地方财政的影响。
“三个重点”:一是扎实推进营改增试点。二是积极推进清费立税。三是清理规范财税优惠政策。
明年试点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
财政体制改革涉及政府间财政分配关系的调整,历来备受关注。“新一轮财政体制改革的任务,主要是合理划分省以下政府间事权和支出责任,理顺省以下政府间收入划分,完善转移支付制度,形成财力、事权和支出责任相匹配的制度,促进权力和责任、办事和花钱相统一。”于国安说,通俗地讲,就是要明确各级政府“该干什么事”,据此确定“谁来掏钱”,再通过划分收入、实施转移支付,让“钱”与“事”相匹配。
于国安表示,下一步我省将根据中央与地方事权划分顶层设计和改革进度,综合考虑受益范围、管理效率等因素,合理确定省与市县的事权划分。总的原则是,全省性的公共事务作为省级事权,区域性特征明显的公共事务作为市县事权,部分社会保障、跨区域重大项目建设维护等作为省与市县共同事权。省与市县政府按事权划分,各自承担相应的支出责任。2015年,我省将在教育、卫生、交通运输等基本公共服务领域先行先试,探索划分省与市县政府事权和支出责任。
事权和支出责任明确后,必须有相匹配的财力作支撑。于国安认为,省以下收入的划分,首先必须服从于中央与地方的收入划分办法,在此基础上按照公平、便利、效率等原则,考虑税种属性和功能,合理调整省以下收入划分。总的原则是,改革后除跨区域经营特殊企业税收外的其他地方级税收,包括中央下划收入及新设立税种,原则上全部作为市县收入,省级通过统一规范的省市税收共享机制分享增量财力。各级收入划分调整后,市县形成的财力缺口,由省财政通过税收返还予以解决,保证各级既得利益。
财政资金加快从一般竞争性领域退出
在中央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确定的三大任务之外,我省增加了财政支出管理改革的内容。于国安解释,这主要是考虑支出管理是财政管理的核心内容,健全财政支出管理机制是深化财税改革的重要方面。
我省把调整优化支出结构放到财政支出管理改革的首要位置。下一步支出结构调整的重点,是做好“三个压减”:
一是压减投向竞争领域的资金。主要是加快财政资金退出一般竞争性领域步伐,“十三五”前要大幅度压减或取消相关资金。同时,加快研究用税收优惠政策替代部分竞争性领域专项。
二是压减结余结转资金。主要是加快财政支出进度,努力盘活存量资金。2015年起,各级结余结转资金规模占本级当年财政支出的比重要控制在9%以内。为倒逼各方面加快支出进度、压减结余结转规模,我省规定连续结转两年以上的财政性项目资金,要全部收回财政统筹安排,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三是压减一般性支出。主要是完善公务接待、公务用车、公费出国(境)以及会议、培训、差旅等经费管理制度,健全厉行节约长效机制,积极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严格控制楼堂馆所建设及机关运行等经费,努力降低行政成本。
改革要点预算管理改革
2015年全省县及县级以上政府全面公开政府预决算,所有使用财政资金的部门均公开部门预决算及“三公”经费预决算。
2015年省级国有资本收益上缴公共财政比例为10%,以后年度逐步提高,2020年达到30%。
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自2015年起试编三年滚动财政规划。
税制改革
逐步将营改增范围扩大到生活服务业、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等领域,“十二五”完成营改增目标。
认真落实国家统一部署的税收制度改革,着力培育地方主体税种,健全地方税体系。
积极推进清费立税改革,力争在现有基础上将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再压减三分之一。
财政体制改革
合理划分省以下政府间事权和支出责任,研究拟定省与市县主要事权项目清单,逐步厘清省与市县政府事权和支出责任。
遵循2013年体制调整基本思路,进一步理顺省以下政府间收入划分,保持省与市县财力格局大体不变。
完善转移支付制度,逐步提高省对下一般性转移支付所占比重,力争2015年达到60%以上。
财政支出管理改革
健全厉行节约长效机制,从源头上规范公务支出。
完善公共服务支出保障机制、民生保障机制、改革成本支付机制,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资料:姜宏建 制图:于海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