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地税局推行年所得12万以上个人所得税网上推送申报

22.02.2017  15:04

  今年,青岛市地税局积极运用“互联网+”思维,转变对自然人税收征管与服务方式,开发了“互联网+自然人体验”管理软件,通过有机整合自然人涉税扣缴信息,逐人自动生成年所得12万以上自行申报表,纳税人只需登录“青岛地税网上办税厅”,即可按照相关操作指引完成申报,有效实现了年所得12万以上个人所得税“推送式”申报。
  一是提升了纳税人申报质量。12万自行申报由于时间跨度长、填报口径复杂,以往多数纳税人都是由任职或受雇机构的财务人员代理申报,真正自行申报的纳税人较少,且对申报过程一知半解,达不到自行申报的目的。预填申报表网上推送申报方式按照税法规定的口径进行填报,弥补了部分纳税人对税法不了解弊端,有助于提高申报质量。
  二是丰富了纳税人办税体验。运用互联网技术,纳税人登陆青岛地税网上办税厅,可了解自己的收入和纳税情况,并通过生成的纳税申报表及二维码,实现网上缴税。系统提供的“纳税清单”和“预约邮寄完税证明”功能,能为纳税人提供更多的服务功能,丰富了纳税人的办税体验。
  三是实现了自然人风险提醒。系统提供的纳税服务、风险提醒、涉税政策解答均可精准到每一个自然人,解决了以往多处工资薪金所得管理工作中,地税部门不能直接针对纳税人进行风险提醒的问题,为事后开展面向自然人的风险管理提供了有力支持。
  四是保护了纳税人的隐私权。“推送式”申报由于必须进行实名认证,保证了地税部门投放的数据、提供的查询、打印、自助服务不会给纳税人造成信息泄露,满足了纳税人的知情权和隐私保护权。
  五是加强了扣缴义务人扣缴管理。通过地税部门推送的纳税申报表,纳税人可自行在网上查询个人任职信息和工资薪金明细信息,对错误信息可第一时间向主管地税机关反馈,既确保了申报的真实性、准确性,又督促了扣缴义务人正确履行扣缴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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