胶州市地税局“三措并举”抓好12万以上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工作

29.01.2015  12:41

  为做好2014年度年所得12万元以上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工作,胶州市地税局坚持早安排、早部署,结合实际制定三项措施,抓实抓好个人所得税申报工作。

  一是周密安排,科学把握申报进度。统筹分析全局2014年度个人所得税申报数据,并结合2014年申报情况测算,分解下达2014年度申报目标任务。要求各单位迅速行动,结合申报目标搞好分析测算,切实把握好申报进度,确保自行申报工作扎实推进。

  二是严格把关,切实提高申报质量。首先加强完善了网上申报系统中关联项目的自动审核功能,从源头上把好网上申报质量。其次重点加强对上门申报数据审核把关,加强数据动态监控和督促整改,指定专人对每天的申报数据实施监控,对发现的漏项和错误,及时通知纳税人补充或更正申报,切实提高申报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对收入数额较大,已纳税额较高的申报数据,要做到“项不全、不受理”、确保“先审核、后录入”,切实提高上门申报的数据质量。三是通过与日常明细申报数据的比对分析,强化两处以上所得的排查及申报工作,以进一步加强对高收入者的管理。

      三是明确责任,认真抓好工作落实。明确各阶段的重点工作事项,分解细化责任,确保落实到位。申报期间,要对各单位的申报数据质量进行抽查,并定期通报有关情况,以促进自行申报质量的不断提高。申报期结束后,认真总结自行申报工作情况,找出工作的创新点和关键点,提出后续管理工作打算和管理建议,促进12万元个人所得税申报工作持续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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