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购房花26万 兴盛小区开发商开24万余元发票

05.11.2014  16:46
  市民蔺先生向记者反映,他购买的房子总共付了26万的房款,可开发商却只给开了24万多元的发票,中间差的1.7万元的发票却开不了。

  市民

  为什么发票金额会少开这么多?

  2010年,蔺先生在兰山区工业大道与银雀山路交会处的 兴盛小区 购买了一套110平米的经济适用房,2012年交房入住。

  据蔺先生介绍,依照相关政策和当时的房价,他购买的这套房子,80平米以内按照经济适用房的房价1900元/平方米来计算,超出的30平米按照将近2500元/平米计算房价。这样算下来,这套房子总价26万余元。

  2014年10月,临沂金城置业房地产有限公司开始通过小区物业给业主们开具房产发票,“我去领发票的时候发现,我26万元的房款,却给我开了24万多元的发票,少了大约1.7万元的数额。

  蔺先生很不理解,这部分金额该由谁来开发票?蔺先生担心将来办房产证的时候会因为实际交款额与发票额不一致引来一些不必要的麻烦,于是多次找到开发商要求开具全额发票,但都被拒绝。

  开发商

  若承担差额发票要多交税

  记者11月4日致电临沂金城置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工作人员答复,兴盛小区的这批经济适用房80平米以内享按照经适房的房价计算,超出部分按照同地段、同类型的商品房价格进行计算,蔺先生是110平米的房子,超出的30平米部分,每平米按商品房价格补缴569元,总共约1.7万元。而这部分差额当初房管局并没有划转给开发商,所以开发商不可能开具差额款的发票。

  “如果由开发商来开这部分差额款的发票,那么仅补交的税款就达60多万元。我们不可能承担,也承担不起。”该工作人员称,这样其实对业主来说是好事,“发票金额少,可以少缴税嘛。

  房管局

  开发商应开具全款发票

  临沂市房管局安康居住科的孙科长称,目前临沂市的经济适用房多数都是执行这样的定价模式,无法享受的补贴部分需要补交房款,补交的差额部分将上缴财政。至于发票,也都是由开发商开具全额发票。

  “房子也是商品的一种,开发商卖了多少钱,就要开多少钱的发票。”孙科长说,开发商不能因为国家收取的这1.7万元差额,就不开这些钱的发票,这就好比盖房子需要缴纳相关的配套费,配套费也照样是上交给了相关部门,但开发商已经将此算进了房价,仍应开具总房款的发票。

  记者 王鲁娜 李墨

[编辑: 李敏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