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地税局牟平分局五项措施做好年所得12万元以上个税申报工作

17.03.2015  15:08

  一是深化宣传辅导。充分利用办税服务厅电子显示屏、电话告知和上门辅导等方式,多层次、多渠道、全方位广泛宣传12万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相关规定。针对重点纳税人,采取电话提醒等方式,告知其个税申报的渠道和方法,方便纳税人准确申报纳税,推动工作顺利进行。

  二是深化排查认定。对去年已经申报、今年因经济运行趋缓导致企业效益下降而有可能达不到申报标准的,运用全员全额明细申报信息,进行排查认定,做细工作,确保无遗漏。根据调研分析、数据比对结果,对重点人员进行温馨提醒,督促其尽快申报。

  三是深化动态监控。根据全员全额扣缴申报数据,结合自行纳税申报所掌握的有关数据和信息,及时掌握纳税人的收入和纳税额的增减变化,及时补充完善个人收入档案,提高动态监控水平。

  四是深化评估检查。对企业营销人员的佣金收入,各种津贴、补贴、奖金、加班费及实物是否属于工资薪金所得进行评估,对股份制企业的分红利息是否足额代扣代缴了个人所得税进行检查,确保纳税申报的真实性与可靠性。

  五是深化保密机制。完善个人所得税申报信息保密制度,制定相应的保密措施,形成保密管理的完整链条。对涉及 12万元以上个税申报的各个工作环节,明确岗位职责,要求相关人员不得泄露申报人员的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确保纳税人的信息安全,解决纳税人的后顾之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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