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拨付资金8100万元加快推进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

16.04.2015  13:12

 

      为改善城乡人居环境,完成国家确定的污染减排目标,全面贯彻落实我省城乡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规划,2015年,省级拨付资金8100万元,专项用于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加快推动新型城镇化发展。其中安排城市污水处理资金3100万元,按照污水日处理能力4万吨及以下的补助100万元、4万吨以上的补助200万元的标准,用于27个污水处理工程建设;安排村镇污水处理资金5000万元,由相关市统筹用于建制镇和社区的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确保年度内实现市域内70%的建制镇建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