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140万元奖励高层次教学人才

04.12.2014  10:05

根据《临沂市教育系统人才引进与培养工作实施意见》和临沂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财政局、市教育局联合印发的《临沂市高层次教学人才奖励办法》要求,经学校申报、县区教育部门审核、市高层次教学人才奖励领导小组备案审核,日前,2013至2014年度临沂市高层次教学人才共计117人已遴选完成,现正在全市公示阶段。公示期满后,每人每月将获得高层次教学人才津贴1000元,今年全市预计将发放140.4万元。

遴选标准特别强调,申报奖励人员必须从事一线课堂教学工作,普通教学人员教学课时量须符合《〈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全日制中小职业中学机构编制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鲁政办发〔1999〕46号)关于教师标准周授课时数的规定,兼职从事教育教学管理工作人员必须符合《关于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中兼职从事教育教学管理工作中教师推荐评审职称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办发〔2013〕51号)关于兼职的规定。此外,申报奖励人员不得有“从事有偿家教、到校外培训机构兼职兼课,在假期期间组织学生进行有偿家教,推荐学生购买指定推荐书目之外的教辅资料”等有违师德的行为,否则取消奖励资格。(临沂市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