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男侵占公司7万元废铁料

24.12.2014  13:50

    海南一公司两名男性工作人员王某立、黄某标与一家废品收购公司人员李某玉勾结,利用职务便利侵占公司价值7万余元废铁料。2014年12月3日,龙华区法院分别以职务侵占罪判处王某立、黄某标、李某玉有期徒刑2年8个月,缓刑3年。

  王某立、黄某标都是万某海南分公司的员工,王某立负责监管公司废铁料过磅,黄某标负责公司废旧材料过磅及填写废旧材料售让单。他们利用职务便利与海南某废旧贸易有限公司人员李某玉合谋采取不过磅及修改过磅单并删除电脑数据的方式,将万某海南分公司出售给李某玉的废铁料不称重或者称重时改少重量,再由李某玉将废铁料出售后3人平分。   经鉴定,2013年4月18日至7月26日间,三人将万某海南分公司价值70900元的废铁料侵占。龙华区法院认为,王某立、黄某标、李某玉相互勾结,利用王某立、黄某标职务便利,共同将万某海南分公司价值70900元的财物非法占有,其行为均已构成职务侵占罪,应予惩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