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财政5250万元推进县及县以下历史文化展示工作

20.08.2015  11:32

  今年,山东在全省启动县及以下历史文化展示工程,完善县级博物馆体系、乡镇、村级历史文化展示体系,为城镇化进程中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利用打造重要平台。日前,山东省文化厅、财政厅联合发文,省级财政安排资金5250万元补助99个县(市区),进一步推进县及县以下历史文化展示工程。

  推进安排上:2015年底完成全省县域历史文化展示,建成体现本地历史文化资源特色、内容丰富、形式新颖、互动体验性强的县域历史文化展示场所。十三五期间完成乡村两级历史文化展示。

  推进路径上:城市中心区,统一纳入市级历史文化展示;有博物馆且已举办县域历史文化展览的,改进展陈大纲,进一步提高展陈水平;有博物馆未举办县域历史文化展览的县,在博物馆建立县域历史文化展室;没有博物馆也未举办县域历史文化展览的,利用文化馆等公共文化设施,建立县域历史文化展室;乡镇和行政村,已实施“乡村记忆”工程的地方,结合农村博物馆等进行历史文化展示工作;其他地方,结合乡镇综合文化站、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建设逐步开展。

  保障措施上:成立全省县及县以下历史文化展示工作推进委员会,由省文化厅牵头,党史、发革、民政、财政、史志、档案、文物等部门为成员单位。把县及县以下历史文化展示工程纳入公共文化服务体系考核,建立完善考核机制,加强激励,确保圆满完成任务。

  经费支持上:省财政投入5250万元对东、中、西不同地区的99个县(市、区)给予补助。其中,对29个东部县(市、区),每个县(市、区)补助30万元;对26个中部县(市、区),每个县(市、区)补助50万元;对44个西部县(市、区),每个县(市、区)补助7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