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部委发文要求做好180万煤钢职工分流安置

21.04.2016  1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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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中国之声《全国新闻联播》报道,人社部、国家发改委等七部门近日印发了《关于在化解钢铁、煤炭行业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过程中做好职工安置工作的意见》,对多渠道分流安置职工做出安排。

  对于化解产能过程中失业职工的安置,《意见》提出四个办法。一、支持企业内部分流。对工艺技术较为先进、市场前景较好,但暂时经营困难的企业,可通过与工会或职工依法协商,采取协商薪酬、灵活工时等,稳定现有岗位。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企业,由失业保险基金给予一定的稳岗补贴。二、促进转岗就业创业。对拟分流安置人员在100人以上的,要举办专场招聘活动。对钢铁、煤炭过剩产能企业较为集中、就业门路窄的地区及资源枯竭地区、独立工矿区,要开展跨地区就业信息对接和有组织的劳务输出,对其中的就业困难人员可给予一次性交通补贴。三、符合条件人员实行内部退养;四、运用公益性岗位托底帮扶。  据统计,化解煤炭钢铁行业过剩产能,180万名职工将面临分流安置。在今年2月底的国新办发布会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部长尹蔚民曾表示,以钢铁和煤炭两个行业作为这次化解产能过剩的切入点,对这两个行业做了初步的统计,大约煤炭系统是130万人,钢铁系统是50万人,大约共涉及到180万职工的分流安置。

  《意见》还就妥善处理劳动关系、加强社会保障衔接提出要求。要求各地务必加强组织领导,指导企业制定职工安置方案,落实资金保障,强化风险监控,注重宣传引导。结合当地实际,抓紧制定本地区化解过剩产能过程中做好职工安置工作的具体办法,加强监督检查。

  此前,人社部部长尹蔚民表示,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在资金、政策上都会给予支持,中央财政将拿出1000亿元资金用于职工的安置。1000个亿是奖补资金,主要用于职工安置。同时,失业保险和就业专项资金对其中符合规定条件的也要予以相应支持。还会妥善做好职工劳动关系的处理、社会保险关系的转移接续等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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