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800万财政资金奖励基层单位安全生产

15.05.2017  15:29

  记者从省财政厅了解到,为全面调动基层单位落实安全生产工作的积极性,近日,山东省财政拨付资金800万元,对获得“2016年度安全生产工作优秀市和先进单位”称号的30个先进县(市、区),100个先进乡镇(街道),分别按10万元和5万元的标准给予奖励。同时,要求严格资金管理使用,将其全部用于执法监察队伍标准化建设、重大隐患排查治理等安全生产相关工作,进一步夯实基层安全生产工作基础。

作者:李龙 孙伟         编辑:李悦        责任编辑:胡立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