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逾60万黄河滩区居民三年实现安居梦
到2020年,基本解决60.62万滩区居民的防洪安全和安居问题。这是《山东省黄河滩区居民迁建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提出的主要目标。8月22日,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就《规划》进行了解读。
“这是我省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中首个正式获批的单项规划。”省发改委副主任赵东介绍,我省黄河滩区迁建范围涉及济南、淄博、东营、济宁、泰安、滨州、菏泽7市17县。
根据《规划》,山东将通过外迁安置、就地就近筑村台、筑堤保护、旧村台和临时撤离道路改造提升等五种方式进行滩区迁建。其中,外迁安置涉及东平、梁山等13个县区,共4.2万户、14.1万人,建设42个新社区;就地就近筑村台安置,涉及东明、鄄城2县,共3.87万户、13.89万人,新筑村台30个;筑堤保护,涉及平阴、长清、槐荫3个县区,共15.97万人,筑堤40.44公里;旧村台改造提升,涉及长清、滨城、利津等6个县区,共1.57万户、5.11万人,改造旧村台100个;临时撤离道路建设,涉及平阴、长清、东平等县区,共11.55万人,新建改造道路497.35公里。
为确保“搬得出、稳得住、逐步能致富”,形成可持续发展的长效机制,《规划》提出了土地、财政、金融、产业发展、就业创业、社会保障等一揽子配套政策和措施。
其中,在土地政策方面,将符合条件的滩区居民迁建村庄全部纳入增减挂钩试点范围,对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优先支持滩区居民迁建安置新社区及配套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建设。
在财政政策方面,“资金筹措做‘加法’,政策保障做‘减法’。”省财政厅副巡视员陈东辉介绍,做“加法”,就是多管齐下,多渠道筹措建设资金。据了解,我省黄河滩区迁建工程总投资需260.06亿元,由政府财政安排资金和承担最终偿还责任的债务融资占90%左右。做“减法”,就是出台实施一揽子税费减免政策,减轻滩区迁建工程成本和基层负担。据测算,这些政策可累计减轻税费负担19亿元左右。
在金融政策方面,鼓励和引导开发性、政策性、商业性、合作性等各类金融机构加大对滩区支持力度,积极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大力发展地方金融组织,拓宽资金来源渠道,全面提升滩区金融服务水平。
在产业发展政策方面,结合当地资源禀赋和产业优势,用足用好各类产业发展扶持政策,在产业配套、全域旅游、城乡互动、生态农业等方面统筹谋划,培育壮大主导产业,推动居民迁建、产业培育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增强滩区经济发展后劲。
在就业创业政策方面,搭建就业创业公共服务平台,拓展就业渠道,激发自主创业积极性,提高滩区群众脱贫致富奔小康能力。
在社会保障政策方面,加快完善教育、医疗、社会保障和社会救助等政策体系,提高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增进滩区民生福祉。
据省扶贫办综合协调组组长段培奎介绍,今年年初,黄河滩区已被列为全省“深度贫困地区”,加大资金支持和精准帮扶力度。滩区内34个扶贫工作重点村,已累计安排产业扶贫资金1580万元。
同时,依托黄河滩区资源优势,引导滩区贫困群众发展特色种植、养殖,实施电商扶贫、光伏扶贫。推广鄄城县建设“扶贫车间”模式,让能干活的贫困群众实现家门口就业。截至目前,滩区村已建成扶贫车间69个,带动千余名贫困人口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