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山区国地税"三个深化"合作实现税收“无缝隙”管理
博山区国地税在前期合作办税的基础上,进一步统一思想,围绕服务经济发展新常态的任务目标,继续坚持“向管理要税收,向管理要增收”的工作方针,在“服务融合、信息聚合、协同共治”方面深化协作配合,努力实现对全区税收的“无缝隙”管理。
一、深化联合管理,夯实征管基础。一是通过深化管理合作,加强税源日常管理力度,定期交换非正常户管理信息,实行定额核定信息传递,协同开展定额核定和调整工作,继续开展委托代征业务,共同委托第三方单位进行代开普通发票和代征税款业务,避免税款流失,进一步提高税收质效。同时,强化数据比对分析,加强事后数据检测。二是结合绩效考核工作的开展,把征管实绩与政绩考核、年终考核结合起来,以在税收征管上取得明显成效。
二、深化“黑名单”制度,强化欠税管控。国、地税部门对欠税企业在加强催报催缴的同时,每季度继续联合在办税服务厅、网站平台进行欠税公告,对欠税企业形成有效的“震慑力”。
三、深化税源协同共治,提升收入质效。“营改增”后税收收入结构将发生大的调整,下一步将在强化税源共治管理方面做好文章。一是强化国地税联合管理,在联合稽查、联合评估及联合征管方面向纵深发展。在联合评估工作中,实时交换风险管理资料,交换高风险纳税人名单及风险点信息,互相通报风险应对情况,及时商议应对方法。在联合税务稽查工作中,发现涉及对方业务的税收违法的线索和情况,及时通报对方,对于拒不接受税收处理的,提请对方进行协助,共同打击涉税违法犯罪行为。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裁量幅度内,研究制定统一的税收行政执法处罚裁量权标准,共同发挥税务稽查的震慑作用。二是结合财源网格化管理及综合治税工作的推进,增强乡镇党委政府及部门协税增收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加强对零散税源的控管,营造社会协同共治的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