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前三季度水、气环境质量状况:总体改善局部反弹

20.10.2014  17:55

  17日下午,省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省环保厅副厅长谢锋通报了2014年前3季度水、气环境质量和第3季度生态补偿考核结果。 

  统计数据显示,今年以来,全省水环境质量基本保持了持续改善的良好态势,其中,氨氮平均浓度改善了近20个百分点。前三季度全省环境空气质量情况总体改善较为明显,细颗粒物(PM2.5)、二氧化硫(SO2)平均浓度同比均有两位数改善;而“蓝天白云,繁星闪烁”天数(能见度≥10公里)却同比有所减少。 

  “治用保”有效治污  治理效果仍需稳定 

  自2003年起,在经济快速增长的背景下,山东省水环境质量连续11年明显改善。特别是,南水北调东线一期工程顺利通水,经严密跟踪监测,水质稳定达到地表水三类水质标准,标志着全社会普遍关注的东线水污染问题已基本攻克。 

  今年前3季度,在全省平均降水比常年偏少19.6%的情况下,全省水环境质量基本保持了持续改善的良好态势。1-9月份,全省重点河流断面COD平均浓度为24.8mg/L,同比基本持平;氨氮平均浓度1.08mg/L,同比改善18.5%。 

  从全省四大流域水质情况来看,今年1-9月份,省辖淮河流域及南水北调沿线COD平均浓度为19.7mg/L,同比基本持平,氨氮平均浓度为0.55mg/L,同比改善26.2%;省辖海河流域COD平均浓度为30.4mg/L,同比基本持平,氨氮平均浓度为1.27mg/L,同比改善18.2%;小清河流域COD平均浓度为28.2mg/L,同比改善3.6%,氨氮平均浓度为1.67mg/L,同比改善32.7%;半岛流域COD平均浓度为26.4mg/L,同比反弹9.5%,氨氮平均浓度为1.33mg/L,同比反弹47.1%;半岛流域水质出现反弹,主要是受日照市个别断面水质大幅度恶化影响。 

  尽管省内重点流域水环境质量连续多年持续改善,但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环境需求仍有差距,同时部分区域、流域“治用保”体系还不完善,污染治理的成果还不稳固,少数断面时而出现水质超标现象,流域污染反弹的压力很大,一旦工作有所放松,就会出现水污染严重反弹,造成功亏一篑的被动局面。因此,水污染防治依然是一项长期、艰巨、不能松懈的工作。 

  有鉴于此,山东将进一步深化“治用保”流域治污体系。从每一个小流域入手,以不达标或不稳定达标断面为导向,采用断面倒逼的原则,对“治用保”各个环节进行梳理,逐一查漏补缺,努力实现行政辖区内部“治用保”体系的全覆盖。针对半岛流域水质反弹问题,将尽快组织专家进行解析,与有关市共同剖析原因、查找症结,研究针对性措施,坚决遏制水质反弹趋势。 

  同时,大力解决污水直排环境问题,组织开展第二批城市建成区污水直排口专项调查及整治工作,积极开展污水直排环境“随手拍”等活动,不断深化公众参与环保工作的新机制,继续打好环保“组合拳”。进一步加大环境执法监管力度,以“超标即应急”零容忍工作机制和“快速溯源法”等工作程序为基础,扎实构建环境安全防控体系,全力确保水环境安全。 

  “重拳治霾”持续发力  力保APEC期间空气质量 

  自今年年初起,山东环保以治霾“五记重拳”为抓手,大气污染防治政策措施不断完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取得积极进展。今年1-9月,全省17城市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为79μg/m3,同比改善14.1%;可吸入颗粒物(PM10)平均浓度为139μg/m3,同比改善7.9%;二氧化硫(SO2)平均浓度为56μg/m3,  同比改善11.1%;二氧化氮(NO2)平均浓度为43μg/m3,同比持平。“蓝天白云,繁星闪烁”天数(能见度≥10公里)平均为110.4天,同比减少8.4天;最多的城市是威海市,为194天;最少的城市是济宁市,为67天。 

  今年以来,为改善大气环境质量,山东持续发力,大气污染防治政策措施不断完善。加强标准制度建设、完善信息公开、加强对规划计划落实情况的调度和检查、组织开展联合专项执法行动、组织开展全省违法建设项目专项清理整顿活动、强力推进黄标车、老旧车淘汰工作、开展扬尘污染治理、组织做好APEC会议期间空气质量保障措施编制等。《山东省环境友好型产品技术要求—车用清净汽/柴油品质提升剂》、《山东省固定污染源  低浓度颗粒物测定方法--重量法》、《山东省选择性催化还原脱硝催化剂技术要求》、《山东省污染物排放标准编制规范》、《煤粉锅炉低氮燃烧技术性能规范》等一系列标准陆续出台并实施。 

  同时,为方便民众了解山东“治气”的措施与成效,省环保厅继续每月在山东环境网站、@山东环境及媒体上公布我省17城市上个月可吸入颗粒物(PM10)、细颗粒物(PM2.5)、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四项主要指标浓度,“蓝天白云,繁星闪烁”天数的排名和同比改善幅度排名。在此基础上,自今年4月起,省环保厅在媒体上开展了“晒企业治污晒环保监管”即“双晒”活动,要求各市公布辖区内火电、钢铁、建材、工业炉窑、燃煤锅炉等重点大气排放企业执行山东省地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情况、包括,现有污染物达标情况、提标改造计划和完成时限、不能按时建成治污设施的原因以及各市环保部门对超标排污等违法行为的处罚情况。 

  在一系列大气污染防治政策举措的推动下,山东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取得积极进展,工业污染治理项目加快推进、机动车排气污染治理进展顺利、扬尘综合整治和城市绿化取得新进展。截至目前,全省已按新标准完成脱硝改造的装机容量为3473万千瓦机组、52条水泥熟料生产线完成脱硝改造,分别完成《一期(2013-2015年)行动计划》目标任务的72%和81%,并提前完成2014年年度目标任务;全省8370平方米钢铁烧结机实施脱硫改造,占规划总面积的87.6%,其余10台烧结机中,青钢3台烧结机因实施搬迁未上治理设施,其余7台处于停产状态。列入规划的258家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项目已完成199家,省统调机组已完成除尘提标深度治理改造1129.5万千瓦;其他行业提标改造治污工程也在积极推进之中。我省规划一期行动计划确定258家企业实施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目前199家企业已经完成。截至9月底,今年已淘汰燃煤锅炉952家。在华能白杨河电厂、华能黄台发电有限公司开展了30万千瓦超低排放试点工程,取得了重大突破,主要外排废气污染物已达到或低于燃天然气机组排放水平。 

  在机动车排气污染治理方面,截至9月底,我省已淘汰47万余辆黄标车和老旧车,提前完成2014年目标任务。全省2929座加油站、1294个油罐车、46个储油库完成油气回收改造。同时,我省组织开展了“治渣土、控扬尘、保安全”建筑渣土治理集中行动和渣土运输扬尘专项整治行动,继续加大对建筑渣土运输的综合整治,严格市场准入,突出源头管理。截至8月底,全省在建房屋建筑工地99.1%落实了扬尘治理措施,88%安装了监控设备;99.5%的在建市政工地落实了扬尘治理措施,40.6%安装了监控设备。全省普查裸土已有86.4%的面积进行了绿化。 

  下一步,山东省环保部门将继续深化大气污染防治,持续改善空气质量,并以国家考核为抓手,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组织保障工作。今年适逢APEC会议在北京召开,山东将扎实抓好APEC会议期间空气质量保障措施的落实。首先,以省政府即将召开的全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现场会为契机,向各市各有关部门部署APEC会议空气质量保障工作,按照职责分工抓好保障措施的督导检查,确保落实。其次,按照我省大气污染防治年度计划,继续抓好“调结构、促管理、搞绿化”等各项空气质量改善措施的落实。同时,做好冬季重污染天气应急管理工作。按照环保部的统一部署,按时完成全省和各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修编,进一步加强重污染天气应急管理,提高预警预报和应急响应能力。按照保障措施,做好APEC会议期间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并持续开展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打击超标排污、擅自停运治污设施和在线监测设备、偷排偷放、数据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并按照对环境污染犯罪案件的移送机制追究环境违法行为的刑事责任,保持对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确保实现空气质量改善目标。 

  “生态补偿”作用凸显  资金总额已逾亿元 

  2014年第三季度,省级财政共计发放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资金3050万元。全省17个市均由于环境空气质量同比改善获得省级财政给予的生态补偿资金,其中,菏泽市获得的补偿资金最多,为460万元。聊城获得补偿资金287万元,位居第二;潍坊获280万元补偿资金,居第三位。 

  今年前三季度,省级财政共计发放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资金11579万元。其中,聊城市获得的补偿资金最多,为1497万元,菏泽以1289万元、德州以1229万元的补偿资金跻身三甲。而地处东部沿海的烟台市,则因其二季度空气质量同比恶化明显,前三季度需向省级财政缴纳100万元补偿资金,成为全省17城市中唯一被“”的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