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三小”条例正式实施 小摊贩持证上岗

02.06.2017  09:11

  6月1日,记者从山东省政府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三小”条例今天正式实施。山东制定了三年规范提升实施方案,学校周边食品安全“亮证经营、安全承诺、原料公示、单据留存、场所清洁”五项标准将增加一项“加工规范”,扩大为“六项标准”。同时,启动了登记证发证工作,今天,在历下区文东食药监已颁发了第一张登记证。

  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陈耕说,《山东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点管理条例》(以下简称“三小”条例)1月18日颁布,今天正式实施,这标志着我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点(以下简称“三小”)的生产经营和监管工作走上法治化轨道。

  目前,全省纳入管理的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点共有18万家左右,从业人数约33万多人。其中,食品小作坊2.74万户,从业人员5.24万人;小餐饮9.13万户,从业人员20.86万人;食品摊点5.59万户,从业人员7.01万人。

  陈耕介绍,“三小”条例颁布后,省食安办印发了《关于全面贯彻落实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点条例的通知》;省食药监局印发了《山东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点宣传贯彻工作方案》、《山东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点规范提升实施方案》等。

  在落实方面,制定《山东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登记管理办法》和食品小作坊小餐饮登记证及相关配套文书,对食品小作坊小餐饮申请登记的具体流程,以及如何进行现场核查,如何办理登记变更、延续、补证、注销,如何实施登记证管理等做了明确;开发山东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登记打证系统;制定食品摊点备案办法;制定“三小”监管清单;举办“三小”条例培训班。

  为落实“三小”条例,还制定了“三小”三年规范提升实施方案,按照2017年6月—2018年5月、2018年6月—2019年5月、2019年6月—2020年5月三个时间段实施,每个阶段明确规范任务量。重点抓四方面的工作:一是全部纳入监管。二是全面推行六项标准,2014年,我省探索推行学校周边食品安全“亮证经营、安全承诺、原料公示、单据留存、场所清洁”五项标准,共规范校园及周边食品店及摊贩108301户,餐饮单位38788户。“三小”条例将增加一项“加工规范”,扩大为“六项标准”。三是打造示范“三小”,至2020年5月,每县(市、区)创建食品小作坊、小餐饮或食品摊点示范街(区、园、村)不少于5个。四是严查违法违规行为。

  陈耕说,今天是“三小”条例实施第一天,全省已联动开展“三小”条例实施主题活动。其中,启动登记证发证工作,省局和济南市局主要负责同志在历下区文东食药监所分别颁发了第一张、第二张登记证;启动在一线助规范活动,全省有1826个食品药品监管所,8756人,基层监管所的所有人员每人都要确定一个“三小”业户作为帮扶对象,进行“一对一”帮助规范。

        编辑:刘帅        责任编辑:温伟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