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地税局河口分局“一二三”开展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管理工作
今年以来, 东营市地税局河口分局把住“一个关口”,搞好“二级管理”,取得“三个成效”,积极开展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管理。通过对相关股权转让涉税的评估,把评估重点放在难度较大的自然人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上,实现了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管理上的突破。共评估税款441.99万元,其中:个人所得税403.32万元,印花税38.67万元。
一、“一个关口”,把好股权变更登记关。为减少以后补缴税款的难度,确保税款流失,提高征管的效率,企业自然人股东发生变动的,应当在变更工商登记前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填写《股权转让变更登记表》,由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完成并征收税款后再到工商登记机关申请请变更工商登记,工商登记完成后再办理税务变更登记。
二、“二级管理”,由区局纳税评估部门、各管理单位分级实施评估。筛选重点纳税评估对象。纳税评估部门在下发的股权转让信息中结合“金三”系统中所有者权益信息,筛取“未分配利润”、“盈余公积”科目中较大的,房屋、土地使用权等资产较大的单位作为重点评估对象;对所有者权益金额低于实收资本的,无房产、土地使用权的等资产的,只是增加注册资本的等风险较低的单位列为一般评估对象。列为重点评估对象的由区局纳税评估部门具体实施评估约谈核实;列为一般评估对象的由各管理单位具体实施评估约谈核实。既保证了税收数据分析比对的质量,又结合实际情况提高了纳税评估工作的效率。
三、“三个成效”, 提高了税法遵从度、降低了税收执法风险、实现了征管的良性互动。一是提高了纳税遵从。在纳税人、自然人股东有针对性的进行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的税法讲解和辅导,不断提高纳税人的依法纳税意识和扣缴义务人的依法扣缴观念,提高其税法遵从度。二是降低税收执法风险。有效的解决了信息不对称、疏于管理、任务层层下达而落实不力等带来的执法风险。三是实现了税收管理的良性互动。对外,强化与工商、国土、财政、国税等相关部门的协调联系,依托综合治税体系建立部门股权交易信息互动协作机制,通过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定期进行信息比对等形式,多渠道获得股权变更登记相关信息。对内,股权评估工作与征管部门加强互动,实现征管资源的共享与反馈,做到征管信息数据及时、有用、好用、管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