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权分置,如何让农地变成“金疙瘩”
种地不如打工,农民纷纷外出,留下大片土地闲置,怎么办?莱西市解决有方:探索农村土地三权分置,在坚持集体土地所有权不变的前提下,把土地承包经营权分解为承包权和经营权,稳定农民对土地的承包权,同时放活土地经营权,将之流转给有经营能力和意愿的专业大户。农村土地三权分置,在促使农民增收、农业升级,解决农业大户融资难题方面效果已现。
确权颁证让农民吃上“定心丸”
“从一千元到一万元,每亩地的产值增长了10倍!”5月10日,莱西市马连庄镇下洼子村村民徐瑞东接受采访时,算了一笔账:2010年起,他以每亩地600元至1000元不等的价格,从近百户村民手中流转了367亩耕地。这些地多为丘陵地,以前主要种小麦和玉米,每亩地一年到头顶多赚1000来元钱。徐瑞东流转过来之后,全部改种黄金梨。去年,25亩梨园产生效益,亩产量高达万斤,每斤售价2.8元,刨除地租、人力、肥料、机械等成本,平均每亩地收入达1.4万元。
回忆几年来从村民手中流转土地的经历,徐瑞东的感触是,现在比以前“好商量多了”:以前,有些在外务工的村民,宁肯家里土地撂荒也不肯租出去,担心的是日后回村土地收不回来;现在,政府给每块地都编了号,大家拿到了土地证,承包权牢牢攥在自己手里,也就放心把地流转出去了。
徐瑞东所说的“土地证”,是莱西市政府为村民们颁发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
2013年起,莱西市按照“严格程序、依法规范、试点先行、稳步推进”的原则,推进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在试点成功基础上,全市在755个村庄开展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占村庄总数的88%。截至2014年底,755个村庄的调查摸底、勘察测绘、系统录入、确权登记、证书发放等各项工作均按期完成,走在了青岛市前列。
土地流转升温培育规模农业
确权登记后,土地流转升温。为规范土地流转,莱西市投资41万元,在各镇、街道建起了农村土地服务中心,统一窗口设置、工作流程、管理制度和流转合同文本。
根据莱西市农业局提供的数据,目前莱西市土地流转面积达30.5万亩,占耕地总面积的28.2%。其中,流向种植大户和农户的24万亩,占流转总量的79.5%;流向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园区和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的6.2万亩,占流转总量的20.5%。流转出的土地主要以种植粮食作物为主,占流转总量的59.6%,种植蔬菜等其他经济作物的占流转总量的30%左右。流转期限以中短期为主,1至5年流转面积占66%,5至10年流转面积占19%,10年以上流转面积占15%。
土地流转后,首先受益的是仍然享有承包权的农民。愿意种地的,可以放心在自己的承包地上投入人力、物力。不愿种地的,可以放心把经营权流转出去,不仅可以获得租金,还可外出打工增加收入。在莱西市河头店镇东野渚泊村,全村土地流转面积占总面积的70%,村内60%的劳动力到企业或其他地方务工,农民每人每年增加经济收入1万元以上。
获得经营权后,农业规模经营获得了保障,新型经营主体不断涌现。目前,莱西已培育了一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其中农民专业合作社1800多家,100亩以上的种植大户和家庭农场1300多家,各类农业园区50多个。
经营权抵押贷款仍需继续破冰
王振军,莱西市河头店镇寄马沟村的种粮大户。他流转了610亩地,注册了“振军家庭农场”。
“以前想从银行贷款,但难度很大。”王振军介绍,“这张证相当于政府对我流转的土地做了核实,开了证明,所以银行很快就给我办了贷款。”
王振军指的是青岛市政府印制的一张《土地经营权证》。翻开深绿色的证书,上面详细记录着农场名称、流转面积、地块总数、流转年限、每个流转地块的详细信息等。
这张《土地经营权证》,与《土地承包经营权证》虽只有一词之差,含义却不同。后者强调“承包权”,发给具有承包权的农民,前者强调的则是“经营权”,发给流转了大量土地的大户、家庭农场、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在河头店镇,已有23家农业大户获得了土地经营权证书。这个证,对于王振军等人的意义,除了保障其经营权外,更重要的是可以用作贷款抵押物证,解决融资难题。按照相关政策,借款人在不改变土地所有权性质、不改变农村土地承包权和农业用途的条件下,可将农地经营权作为抵押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
王振军是莱西市首个获得农地经营权抵押贷款的农户。去年10月,莱西市农业局会同青岛农商银行开通了办贷绿色通道,为王振军发放土地经营权贷款40万元,从申请到发放贷款只用了两天时间。
但值得注意的是,王振军也是莱西市目前唯一获得此类贷款的农户。据了解,由于农地经营权抵押贷款正处于探索阶段,风险防控机制尚不完善,考虑到农业生产周期长、资金周转慢、贷款期限较短等因素,银行在审批此类贷款时往往态度谨慎。
徐瑞东告诉记者,今年4月1日,他和几个家庭农场经营户同时拿到了《土地经营权证》,由于急需资金,去银行申请经营权抵押贷款时,却被告知如想贷款,不仅要抵押经营权证,还要找到资产总额不低于贷款总额的人做担保才行。徐瑞东等人认为,采取这种“抵押证+担保人”的方式,表明银行对于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仍然存在顾虑。如何完善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风险防范机制,让银行放心把钱贷给农户,仍是摆在政府面前的重要课题。(大众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