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上半年交通事故呈下降趋势 超速超员是主因
29.06.2017 17:06
本文来源: 半岛网
在全省较大道路交通事故方面,今年以来共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道路交通事故12起,造成53人死亡,61人受伤,死亡人数同比下降7.69%,受伤人数有所增加。一次死亡5人以上道路交通事故共发生3起,造成23人死亡,其中潍坊、济宁、日照各发生1起。
据悉,超速行驶、制动不良、超员超载或违法载人是造成较大道路交通事故的主要违法行为。
省公安厅交管局副局长张贤艳介绍,在发生的较大交通事故中,7起涉及超速行驶,6起涉及制动不良,5起涉及超员超载或违法载人,5起存在涉牌涉证违法,反映出肇事驾驶人重点交通违法行为突出。
经过分析,夜间发生较大事故的可能性更大,事故发生起数较多。12起较大事故中,18时至凌晨4时30分时段内造成25人死亡;凌晨1至4时30分是第二个易发生事故的时段,这段时间正是路面巡逻管控力量最薄弱时段。另外,重型货车发生较大事故和挂靠车辆交通安全管理问题等比较突出。
上半年,全省各级公安交警部门累计开展异地用警、交叉检查、“全警上路查违法”等集中行动230余次,查处货车超载18万余起,超员3.5万余起,超速325万余起,酒驾5.6万余起,同比均有大幅度提升。
高速公路方面,各类车辆通行达到1.85亿辆次,同比上升12.7%,但是超载车辆通行量同比下降71.4%,其中超载30%以上车辆通行量同比下降80.5%,超载100%以上车辆通行量同比下降93.7%;涉及重型自卸货车(渣土车)事故同比下降8.5%,高速公路通行秩序显著改善,通行效率明显提升。
针对人、车、企业源头安全隐患,全省公安交警部门全面开展源头安全隐患“清零”行动,治理校园周边和校车通行线路交通安全隐患430余处,曝光交通违法行为、典型案例等1350次,曝光死亡道路交通事故比例达87%。
[编辑: 杜倩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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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06.2017 17: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