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出台工程质量潜在缺陷险制度

08.11.2016  19:02

一项名为“建设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的制度,即将在中国金融业改革前沿阵地的上海落地实施。这不仅是区域保险市场的一项制度创新,更是保险业服务上海城市风险管理的又一次有益尝试,折射出上海在运用保险机制转变政府职能、改善特大城市治理方面走在了前列。

2012年上海探索将保险机制引入建设工程质量风险管理体系,试点推行了住宅建设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试点期间,为上海全市4个住宅项目4000余户居民,55.4万平方米住宅提供了13.9亿元的风险保障,得到社会各界肯定。

业内专家分析表示,与传统的物业保修金制度相比,建设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的杠杆效应能够提供数10倍于物业保修金的高额保障,使得政府部门不再需要充当工程质量潜在缺陷的“买单人”和巨额物业保修金的“保管员”,有利于政府部门更好地集中资源开展对住宅建筑工程质量的事中事后监督管理,更好地利用商业保险机制全面预防重大质量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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