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烟台小学生不会做题被老师抽教鞭 患上恐惧症

09.12.2014  14:23

  古话有“严师出高徒”,强调的是在教育过程中严格要求的重要性。随着社会的发展,它的价值和可行性一直备受争议。各地频频出现的虐童、体罚事件,更进一步提醒学校、教师,在对学生进行教育的过程中莫要触及法律。

  因为不会做数学题,山东烟台一名10岁男孩林林惹怒了老师,结果挨了教鞭。一个周后,他开始恐惧上学,后经诊断得了恐惧症。为了给林林治好病,父母辗转多个地方求医,并将林林所在的小学和老师告上了法庭,索赔五万元。历经一审、二审法院的审理,最近,二审法院作出终审判决:由林林所在的学校赔偿各项费用合计14000余元。林林(化名)的不幸遭遇,可以给教育者以启迪:在法律的框架内,教育仍需严之有法、严之有理、严之有度。

  男孩上课挨打,原因是不会做题

  2010年,10岁的林林在烟台某地一小学上四年级。张某(化名)是该小学的数学教师兼班主任。

  当年9月的一天,林林所在的班级和往常一样上起了由张某所教的数学课。上课过程中,林林有道数学题不会解答。数学老师张某便用教鞭在他的后背打了两下。一个周后,林林开始紧张不安,不敢见老师,并恐惧上学。当月中旬,林林的父母带着他到烟台毓璜顶医院就诊,诊断结论为场所恐惧症。数日后,林林又到济南106医院诊断,结论亦为恐惧症。为了治好林林的病,家人带着他多次到心理康复医院进行检查治疗。

  为了维护林林的权益,次年,林林一方向当地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林林所在的学校和教师张某赔偿损失。

  对于林林是否因教师张某“体罚”而引发病症,当事人均有各自的主张。林林一方说,挨打当天下午,林林讲没有数学练习册,张某找到林林的练习册后又用拳头打了林林的左肩部,还用脚踢林林的腿和臀部。家长称,后来几天上数学课时,张某还让林林在讲台上蹲着。但是数学老师张某却称,自己的确曾用教鞭打了林林后背两下,但并没有用拳打脚踢来体罚林林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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