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3月有望实施不动产登记 颁发统一权利证书

27.01.2015  11:30
  齐鲁晚报济南1月26日讯(记者孟敏) 26日,记者从全省国土资源工作会议上获悉,我省将研究出台《山东省 不动产登记 暂行条例》,有条件的地区争取在今年3月1日起实现统一窗口受理,颁发统一不动产 权利证书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将于3月1日起实施,推进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必须全力以赴。”26日,省国土资源厅厅长刘俭朴在会上表示,要积极主动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与编制、财政等部门沟通,加快完成职责整合和机构建设,争取机构升格、人员配齐配强,做好工作衔接。

  “不动产登记是将土地、房屋、草原、林地、海域等不动产进行统一登记,实现登记机构、登记依据、登记簿证、信息平台‘四统一’。

  省国土资源厅相关人士对不动产登记的概念解释说,国务院要求整合房屋登记、林地登记、草原登记、土地登记职责。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王玉志此前解读说,当下不动产登记机构分属不同部门,登记制度也不一样,产权交叉或冲突的问题比较突出,交易成本比较高,信息查询不方便,这些问题都要通过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来解决。通过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进一步明确不动产的归属,维护不动产权利人的合法利益,提高市场交易的效率和安全,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有序发展。

  26日,上述省国土资源厅人士告诉记者,不动产登记涉及到国土资源、住房城乡建设、农业、林业、海洋、公安、民政、税务、工商、金融、审计、统计等各个部门,省里将不动产登记统一到国土资源一个部门,但市一级、区县一级如何处理还需要一点时间,等编制部门的方案出来后,一切都会明晰,各市县也会提速组建不动产登记相关科室。

  “我省将研究出台《山东省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做好不动产登记的各项行政、技术准备工作,有条件的地区争取在今年3月1日起实现统一窗口受理,颁发统一不动产权利证书。”刘俭朴介绍说。

  推广难点:登记系统不一致,数据难共享“‘房地合一’是指实现房产证、土地证两证合一,变成了红色的房屋产权证。”青岛市房地产登记交易中心相关人士此前向记者介绍说,房地合一,青岛已经先行一步。

  在我省部分城市,“房地”普遍实行分开登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在土地部门登记,房屋在房产部门登记,林权证在林业部门登记,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则在农业部门发放。“有的市即使成立土地交易中心,在房产登记交易大厅设有窗口受理业务,也是和房产登记窗口分开。

  相关人士介绍说,由于两个交易中心分别隶属于不同的部门,在业务衔接上会存在一定问题。以前在房产转移时,房管部门不清楚土地使用情况是有偿、有期还是无偿。按规定,房产转移时,若使用的是划拨土地,必须补缴土地出让金。如果“两证”不全,不知道土地的使用情况,交易时有可能造成国有资产流失。

  “两证”合一后注明土地使用性质和使用期限,有利于交易部门把关土地是否超容积率建设等,避免或减少国有土地收益流失。“不动产登记的技术操作障碍是推广难的一个重要原因,各部门的登记系统不一致,数据共享比较困难。”山东大学房地产研究中心主任李铁岗说,除了机构、技术的原因之外,人们对政府部门的办事效率有了更高的期待。

  新闻解读

  实行要点:特定人员才能查询登记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