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级别不同新农合报销规定不一 不能报销须告知
中国山东网11月17日讯 (记者 张敏敏)家住泰安市宁阳县的张女士,日前带母亲到宁阳县第一人民 医院 检查,母亲已经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简称“新农合”),但是 医院 却不给报销相应的检查费用。对新农合相关政策并不了解的张女士,只好向中国山东网山东民声栏目求助。
疑惑: 医院 为啥不给报销检查费?
张女士的母亲住在泰安市宁阳县伏山镇,已经参加了新农合。近日母亲身体不适,她便带母亲到宁阳县第一人民 医院 检查。根据医生的建议,她母亲一共做了心电图、钡餐、彩超、验血4项检查,共花费540元左右。
检查后的第二天,张女士带着母亲的相关证件及检查时的费用单据,到宁阳县第一人民 医院 新农合报销点去报销,但是工作人员却告诉她,她母亲所检查的项目都不能报销,须自己承担相应的费用。
“我们刚到 医院 的时候,医生问过我们参加的是什么医疗保险,得知我们参加的是新农合,也没说啥。让做相应检查的时候,也没告诉我们检查费用需要自己承担,不知道为什么现在不给报销了。”张女士说,她满心以为母亲在宁阳县第一人民 医院 的检查费用是可以报销的,要不然就直接带母亲到伏山镇的 医院 检查了,那里的 医院 肯定会给报销的。
医院 :不在能报销范围之内
宁阳县第一人民 医院 医保科工作人员回应,按照相关规定,宁阳县第一人民 医院 新农合只能报销CT、磁共振、血生化、胃镜、上棉、病理检查6项检查的费用,报销比例为30%。张女士母亲所做的检查项目不在这6项检查里面,所以不能报销。
该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泰安市新农合每人每年的报销金额不能超过200元,宁阳县第一人民 医院 属于二级 医院 ,新农合能报销的检查项目很少,报销比例也比较低,所以如果病情不是特别严重,还是建议参加新农合的农民到镇上的 医院 进行诊疗,既方便又省钱。
相关部门:不能报销的诊疗项目院方要告知
记者就新农合报销的问题,咨询了济南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医疗保险处处长李军,据李军介绍,山东省不同的城市,新农合相关的政策存在差异,但是总的政策要求是一样的。按照山东省新农合的相关政策规定,宁阳县第一人民 医院 确实只需给她报销规定范围内的门诊检查项目的费用。但是,按照相关规定,确需使用不予补偿诊疗项目和部分补偿诊疗项目进行诊疗的,院方要提前告知并征得参合农民或其家属同意。
李军表示,张女士所说的“县里 医院 不给报销的检查费用,镇里 医院 能给报销”的情况是存在的,也是合理的,实际上不只是农村医保,所有的社会医疗保险都是这样的规定,级别越高的 医院 ,报销项目越少,比例越小。他解释道,小 医院 一般离患者家比较近,这样的规定能够鼓励患者就近就医,防止小病大养;同时,也能避免患者都去大 医院 就医,造成小 医院 医疗资源的浪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