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公办高中不得超范围招生 小学免试就近入学
昨日,山东省教育厅就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有关事宜做出安排。今年,山东省继续按照就近入学原则,科学合理划设学区,实行学区制和九年一贯对口招生。小学一律实行免试就近入学,初中学校实行对口划片招生,公办高中未经批准不得超范围招生。
山东省公办义务教育学校须严格按学区、片区招生,不得跨学区、片区招生,不得组织招生入学考试,不得以各类竞赛证书或考级证明作为招生入学依据,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条件的学生入学。未经批准,公办高中不得超范围招生。省教育厅要求教育行政部门对公办学校提报的新生学籍注册信息进行认真审核,凡是属于未经批准,超出学校招生服务范围,违规招收的学生,一律不予注册学籍。民办中小学跨市、县(市、区)招生的,应与当地公办学校同步,并在新生报到后2周内将招生名单报送生源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今年,山东省将继续推进普通高中招生录取方式改革,完善优质高中指标生分配办法,分配比例不低于学校年度招生计划的60%。扩大普通高中招生自主权,逐步实现由高中学校确定录取标准和录取方法,在规定的招生范围、标准和计划内自主录取学生。
特殊群体受教育权利保障力度将继续加大。随迁子女入学方面,各地要坚持以公办学校为主、相对就近的原则,确保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当地平等接受义务教育。教育行政部门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须提前公布学校空余学位、入学条件、入学程序等,接受随迁子女入学申请。确因学位限制无法满足随迁子女入学要求的,要及早告知学生家长并说明原因。随迁子女要求回流出地入学的,流出地要妥善安排。各市要制定完成义务教育后随迁子女升入高中阶段学校的政策措施,保障随迁子女平等参加高中阶段考试入学权利。
贫困家庭学生入学需要做好建档立卡工作。根据安排,山东省将保障未升入普通高中的初中毕业生都能接受中等职业教育,今年达到60%以上。以市域内中等职业学校为主体,精准对接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实施定向招生、订单培养。(庞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