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给救护车让道将面临受罚

01.07.2017  18:31

    扬子晚报讯(记者 于丹丹)今天起,开车人或行人遇到救护车要注意了。从7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南京市院前医疗急救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明确,若车辆和行人阻碍救护车通行,将面临公安机关的依法处罚。据介绍,《条例》所称院前医疗急救,是指由市急救中心、急救网络医院按照统一指挥调度,在患者送达医疗机构救治前开展的现场抢救、途中紧急救治及监护的医疗活动。也就是市民俗称的120和救护车服务。因为让行救护车而导致违章怎么办?针对驾车人这一顾虑,《条例》明确不予行政处罚。车辆和行人如因主动参与救护患者而导致违反交通法规,只要经交管部门核实,也不会予以行政处罚。据悉,除了利用路上的监控摄像头,目前该市120急救车上也都装有行车监控设备,这些都将成为执法部门的重要固证依据。

  《条例》第四十七条明确,对“120”呼救电话谎报呼救信息、恶意呼叫、骚扰的;将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还将由相关部门认定后纳入公共信用信息系统。此外,阻碍执行急救任务的救护车通行的,侮辱、殴打急救人员,或者以各种方式阻碍急救人员现场施救等行为,也将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还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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