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历下2015抓拍80万条违法行为 “不让行人”4万条

29.12.2015  19:33

   中国山东网12月29日讯 (记者 张敏敏)记者从济南市历下区交警大队获悉,2015年,历下区通过电子抓拍系统抓拍了80万条违法行为,其中,“不按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居首位,占比35.07%;“未停让人行横道上的行人”居第四位,占比4.85%,有近4万条。

  根据交警提供的数据,被抓拍最多的违法行为是“不按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约28万条,占比35.07%,处罚标准为记2分罚100元;位居第二的是“违规使用专用车道”,约26.7万条,占比33.42%,处罚标准为罚款100元;位居第三的是“违规停车驾驶人不在场(拒绝驶离)”,约16.8万条,占比20.96%。上述三类违法行为共占比89.45%。

  记者了解到,“未停让人行横道上的行人”居第四位,有近4万条,占比4.85%,因此项违法行为被抓拍的条数远超“违反信号灯规定”等违法行为,值得驾驶员注意。

  很多驾驶人对“不按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违法行为认识很模糊,网上也有很多网友对此项违法行为进行咨询。对此,民警提醒,驾驶员在行车的过程中要注意不要压实线,走错方向也不能任意变道。

  相关链接:几种特殊情况的处置办法

  1、抢救急症病人的情况下如何通行?

  先拨打122报警电话请求帮助,获准同意后可快速通行。如因此产生违法行为,可携济南市公安局指挥中心出具的报警记录证明、急诊病历等证明、行驶证和驾驶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违法行为产生地交警大队申请撤消。

  2、交通事故产生的违法行为如何处理?

  先拨打122报警电话报案,由交警或保险公司处理。如因此产生违法行为,可携济南市公安局指挥中心出具的报警记录证明或者是保险公司相关证明、行驶证和驾驶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违法行为产生地交警大队申请撤消。

  3、遇前方车辆故障或道路障碍等突发状况时如何处理?

  建议拨打122报警电话报备,并对路口路段全景及故障目标进行拍照留取证据。被迫借道时应尽可能地采取合法路径通行,减少违法通行。如因此产生违法行为,可携济南市公安局指挥中心出具的报警记录证明及相关证据、行驶证和驾驶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违法行为产生地交警大队申请撤消。

  4、车辆被错误抓拍怎么处理?

  车辆出现抓拍错误时,可电话向违法行为产生地交警大队报案,提出撤消申请(电话可查询)。套牌车辆可携带行驶证与驾驶证到车辆户籍所在地交警大队进行套牌报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