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2014年度山东省自然科学研究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

14.11.2014  19:54

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4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工作的意见》(鲁人社字〔2014〕368号)文件精神,为做好2014年度山东省自然科学研究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工作,请各有关单位在报送材料时切实贯彻执行好以下要求:
          1、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列》(国务院第652号令)和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有关规定,事业单位实行岗位管理制度。已实行按岗评审的地区、部门和事业单位,根据核准的专业技术岗位数量、等级结构和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空缺需求,组织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申报推荐工作。通过评审的,由单位按规定程序和岗位要求聘用到相应专业技术岗位。仍实行评聘分开的地区、部门和事业单位,也应按照岗位管理要求和空缺岗位数量推荐评审人员。目前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人数超过核准的相应岗位数15%和尚未实施岗位设置管理制度的事业单位,除引进的急需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外,不得再推荐评审。通过评审的,表明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水平。事业单位出现岗位空缺时,应按照事业单位岗位管理的规定要求,在核准的岗位设置类别、等级及其数量内,根据岗位任职条件和要求,实行竞聘上岗。
各单位推荐申报时,请一并报送当年或最近一次由省、市人社部门批复的《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手册》复印件。
          2、各单位在报送材料时,请将申报人员上报的《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省人社厅统一印制的)、《专业技术职称评审简表》、《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职称情况一览表》、职称外语合格证或成绩单、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书等材料整理好,按人集中装袋。材料袋封面上要清晰注明各种材料名称及数量、呈报部门、申报人姓名、工作单位、拟申报职务资格、申报方式;同时提供本单位加盖公章的所有参评人员资料明细。
          3、各单位要严肃认真的做好申报推荐工作,不得提交不符合申报标准条件及相关规定的材料,对因单位把关不严,审核、审查不力所造成的申报材料明显不符合标准条件及相关规定的,该单位的申报材料全部退回,因延误所造成的责任由申报单位承担。
          4、请于11月26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省科技厅人事处,逾期不再接收材料。对不按规定要求填写报送的材料,将视为不合格材料,不再安排补充完善。
          报送地点:济南市高新区舜华路607号科技大厦1315房间
          联 系 人:张万蕴      谢  峰
          联系电话:0531-66777073  66777209   
 
 

省科技厅人事处
2014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