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专车第一案”再度延期宣判 仍在审理中

02.07.2016  18:59

  曾经备受关注的“全国专车第一案”,再度传出延期宣判的消息。该案于2015年4月15日由济南市市中区法院开庭审理,历经三次延期后,至今依然在审理中。7月1日,该案再度传出延期宣判的消息。

  据负责审理此案的市中区法院行政庭庭长陈卫东介绍,“专车第一案”确实再次被延期,案件仍在审理中。

  【案情回放】

  2015年1月7日,济南专车司机陈超驾驶私家车,使用滴滴打车软件接客,将两名乘客从八一立交桥送至济南西客站,被济南市客管中心的执法人员认定为非法运营,罚款2万元。因不服处罚决定,陈超向市中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济南市客管中心撤销处罚。该案当时引发全国媒体强势围观,被称为“全国专车第一案”。

  2015年3月18日,济南市市中区法院正式受理“陈超诉被告济南市城市公共客运管理服务中心行政处罚一案”,4月15日开庭。经过一上午的审理,审判长宣布休庭,择期宣判。随后,该案于当年6月份和9月份先后两次申请延期宣判,时限均为三个月。

  2015年12月18日,市中区法院官方微博发布“关于专车案延长审限的说明”称,因案件涉及相关法律适用问题,需送请有关机关作出解释,此案已经上级法院批准延长审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