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在济南研讨 发展专车要避免过度冲击传统出租车

27.04.2015  10:54

于如何让消费者更好地打到车,如何让从业者更好地竞争,如何更好地行使监管权利,这是出租车行业改革的方向。一直关注“专车”现象的山东交通学院交通法系讲师马红说,推出“专车”的公司对“专车”的营销宣传定位是“中高端”,这可以理解为“专车”需求应高于普通大众需求,所以她建议“专车”应该与传统出租车“错位发展”,为乘客提供高档服务,收取更高费用,“专车”收费标准要单独制定。

  求立法“专车”应融入出租车行业

  “专车”和“出租车”是水火不容吗?当然不是。山东交通学院交通法系讲师牟荣华提出,“专车”有着明显的车辆营运性质,通过叫车软件开展的“专车”服务其实就是预约出租车服务,应该纳入出租车行业规范发展。

  “我国出租车市场结构应该是多元的”,主持当天第二阶段研讨的交通运输部法律顾问、交通运输部管理干部学院教授张柱庭对此予以肯定。他说,2015年1月1日起实行的出租车有关法规增加了预约出租车类别,预约出租车可以不受价格控制。

  出租车行业改革不只是一个公司的事,应自上而下,通过国家立法来逐步推动,避免引发出租车行业不稳定。

  延伸阅读搭乘“专车”潜藏重大法律风险

  “打车软件+正规预约出租车”模式更保险

  “全国‘专车’第一案”研讨会上,有法律专家表示,采用“租赁公司+劳务派遣”模式的“专车”看似在法律上属于“灰色地带”,但对乘客而言仍存在重大法律风险,一旦发生交通事故,特别是赔偿数额较大的人身伤害事故,受害者将很可能为这种“非营运”行为自行承担责任,无法获得应有的赔偿。

  《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出台后,济南大众交通有限公司专门拿出10个出租车经营权指标,新上10辆商务预约出租车。如果能通过“滴滴专车”等平台运营,这就是理想中的“专车”。“如果考虑经营成本,我们与私家车(或租赁车)改行过来的‘专车’根本无法竞争”,济南大众交通有限公司经理刘存龙告诉记者,作为营运车,公司10辆预约出租车要严格执行国家营运规定,即8年强制报废制度,而私家车(或租赁车)如无车辆损毁,可以无限期使用,这样车辆折旧会大大低于私家车(或租赁车)。此外,营运车每年的交强险和商业险投保金额几乎是私家车的两倍,每年还要做三次二级维护和一次技术评定,这些保障安全的举措和费用现有“专车”根本没有,安全保障监管系数不可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