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高新区专项整治房屋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
自今年1月13日起,济南高新区在全区范围内启动房屋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大排查专项整治行动,切实强化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此次行动旨在“防火、防高坠、防坍塌、防机械伤害、防一氧化碳中毒”,重点排查“参建各方行为”“施工现场”两方面。按照“行动不结束不撤回,查不出问题不撤回,查出问题不放过,重大隐患不放过”的原则,全面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零容忍、快查处、严惩处”。
据统计,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开展以来,济南高新区累计派出工作组277个次、检查企业277家,发现安全隐患856条。目前已整改完成272家,完成隐患整改819条,整改完成率95.7%。给予15家单位信用惩戒扣分处罚,移送执法部门处罚企业7家。
为确保专项行动实效,济南高新区坚持方案先行。制定具体实施方案,从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危大工程安全隐患、冬季施工安全措施、“三到位”落实、建筑工地消防安全、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理、节前停工及节后复工安全检查等方面确定了重点检查内容。在排查方式上采取“四不两直督查”“异地交叉互查”和5个督查小组互相查等方式,聘请安全专家等社会专业人员参与,确保排查全覆盖、无死角、无盲区。
济南高新区成立房屋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领导小组,每月不少于两次对各监督小组辖区项目定期进行专项督查。在开展日常巡查的同时,加强周末专项巡查,加大暗查暗访、突击检查力度,提升监督检查效能。在检查中凡发现隐患排查治理责任落实不到位、安全隐患整改不力、拒不整改、行动迟缓的,责令停工整顿,情节严重的上报市局通报批评,并按规定对企业实施诚信扣分处理,强化失信联合惩戒。严格落实事故上报机制,施工现场发生事故后,要求有关人员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事故单位接到现场报告后1小时内向应急部门报告,迟报或隐瞒不报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将被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完)
[ 编辑:张建波 ]欢迎下载新华网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