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内曝有房产中介收佣超3% 未来监管应更严格

18.05.2015  19:11

   业主张先生想把放盘价提高5万元,于是跟中介人士表示只要能卖高5万元会给额外的“红包”;买家吴小姐向带自己看房的中介提出只要能谈低价格会私下“感谢”他。虽然大中介公司规定不允许收受这种费用,但这种情况在市场上并不少见。近日,沈阳取消房地产咨询服务收费定价和房地产经纪服务收费定价,业内人士认为某种程度上更为“市场化”、随行就市。但也有人士担心是否因此而令本来的“隐形收入”变得合理,导致二手房交易成本增加。

  现象1   有中介对交易双方收超过3点的佣金   业主黄先生想把房子以100万元卖出,中介销售人员告诉他能把房子以105万元卖出,条件是要给他2万元的额外“辛苦费”,而且没有收据和发票。黄先生想想,自己能得到103万元,多得3万元,还是赚的,于是同意了中介的提议。   “之前广州市政府规定业客双方佣金合计不能超过3%,但其实也还有不少中介对业客双方收了不止3个点的。”一个曾经从事中介行业的人士孙先生告诉记者, “在市场不太好的时候,业主又很想卖出时,他压根也就不介意自己是否要给佣金,而买家则默认了自己是要付佣金的。”   他透露有的中介在购房合同上只写收了买家的佣金,这份是三方的合约,提供给三方,另外还会有一张佣金说明书,上面就写着收业主多少钱、买家多少钱,但是说明书不会给买卖双方:“所以即使投诉都没证据。”   “中介想要收双方的佣金,从一开始就会说好操作好,也不会说见人都收,肯定是有把握的才收的。”孙先生补充称。   现象2   买卖双方为有利交易主动加佣   事实上,不是所有暗中加佣的情况都是中介提出的,往往是买卖双方的意图。吴小姐看了很久房子才看中一套,但是对于130万元的价格很是犹豫,谈了很久也没谈下来,她相信中介一定有办法,但又怕他们不够卖力,于是提出只要帮自己降低价格,自己愿意私下给这个中介一定比例的“好处费”。   当业主的房子难以出售或者希望卖更高价格时,往往就会“悬赏”中介人员,而有的买家也同样会这么做,于是也就出现了中介收两边额外的佣金的情况,比如他跟业主说100万元的房子我能卖103万元,跟买家说105万的房子我能以103万元买到,要求双方都给自己一定的好处费,这样,房子最终确实以103万元成交,他却赚了两边的好处费。   不过,有的业主和买家却表示,如果中介能够帮助自己达到交易的心理价位,给多一些费用并不是不对的:“他们会更加卖力促成交易,我们私下给些‘饮茶钱’有什么不对?这并没有触犯规定,是人情上的事情。”不过,也有中介人士向记者表示自己不敢收:“如果被公司查到会很严重,还不如努力多成交几单更好,毕竟现在市场成交情况很不错。”   业内说法   部分城市取消地产经纪服务收费定价   日前,沈阳取消房地产经纪服务收费定价。业内人士认为这不算新鲜:“去年7月份国家发改委和住建部就发文,将房地产经纪收费管理权下放,由省级人民政府管理。各地可根据当地市场发展实际情况,决定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或市场调节价,也就是说在去年已放开了,之前陆续有天津、宁波、上海等地已在执行。” 搜房网二手房广州公司总经理谢淦表示,消息刚出的时候,市场普遍的担心是放开限价由市场调节将会导致收费上涨,但从实际效果来看影响不大,并未出现服务价格大涨的情况:“从各地的收费情况来看目前房产经纪公司的佣金收费普遍在1.5%、2%甚至3%。”   他认为,现在说全面放开限价,更多的只是给房地产中介公司和业客双方多了协商的空间:“在现在互联网的大背景下,信息越来越透明,效率越来越高,佣金继续往上涨几乎不可能,未来只会往下调。”   满堂红市场研究部的周峰认为,取消上限很合理,自由定价,当市场艰难时,业主给的佣金自然会偏高,市场好的时候,中介竞争大,就会收得低一点,随行就市更为合理。不过他也认为很难排除一些“隐形费用”变成合理的情况。   有业内人士认为,中介公司对这方面的监管要更为严格,而对于市场的问题最好还是由市场去解决:“蓄意欺骗买卖双方的行为就坚决不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