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平县“三举措”着力优化环保管理体制
22.12.2015 15:55
本文来源: 环保局厅
为进一步促进环保部门转变职能,提高工作效能,增强公共服务水平,东平县三项措施进一步优化环保管理体制。
一是强化职责,理顺机构设置。按照“区域负责,分片管理”的方式,在县环境监察大队下设5个环境监察中队,派驻到14个乡镇(街道),管辖区域范围内的环境监管工作。
二是明确职数,夯实工作责任。采取区域集中检查,地毯式拉网排查、夜查和节假日交叉巡查等方式,加密高频巡查,逐一对辖区范围内的有关企业进行排查,规范企业环境行为。
三是监督落实,确保工作成效。实施网格化环境监管,成立监察中队后,实现了环境监管人员与企业和群众的“零距离”对接、服务,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做好服务和指导工作,把环境纠纷和矛盾消除在萌芽状态。
成立环境中队以来,共出动执法人员350多次,累计检查次数450余次,责令改正环境违法行为98次,对5家违法企业予以行政处罚,取缔高污染土小企业8家,对27家石灰窑企业予以停产整改。
本文来源: 环保局厅
22.12.2015 15: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