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东平扎实做好林权配套改革工作

17.09.2014  18:31

 

大力规范集体林权流转。为加快农村集体林权制度配套改革进程,借助农村产权中心,县林业局建立了林权交易服务中心,为林地、林权的规范化管理和森林资源流转搭建了一个高效的服务平台。在此基础上,进一步规范林权交易管理,大力推行有形市场交易,健全完善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机制,依靠社会力量服务林业产权市场。

 

积极推进林权抵押贷款工作。按照《泰安市林权抵押贷款管理实施办法》要求,积极与金融部门衔接开展林权抵押贷款业务,积极为林农提供抵押贷款服务。经过与几家金融部门沟通协商,农村合作银行和邮政储蓄银行推行林权抵押贷款,并与林业局研究制定了《林权抵押登记申请书》、《个人借款合同》、《个人保证合同》等相关文本文件及林权抵押贷款操作流程。对于每一笔抵押贷款,县林业局和县农村信用社严格把关,详细核对,根据评估价格确定贷款额度。通过推进林权抵押贷款工作,充分发挥了森林资源资产效益,有效的解决了林企、林农发展林业资金短缺的难题。截止到目前,已确权发证45宗林地,18000亩,林权抵押贷款21笔,2718万元。2012年林权抵押贷款538万元,2013年1258万元。

 

抓好林业专业合作社建设。按照自愿、互利、互助的原则,指导各乡镇、街道、村结合林地面积成立适当规模的林业专业合作社,吸收有一定文化程度,能管、敢管、善管的村民加入合作社。积极组织社员参加学习培训,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国家林业局关于促进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发展的指导意见》、《农民专业合作社章程》等法律法规和政策,不断提升林业合作社社员依法治社,依法治林的素质。同时,指导林业专业合作社制定符合各自实际的专业合作社章程,进行人员分工,实行财务管理制度上墙,完善村规民约,规范社员入社、退社等程序,做到有章可循、有章必循。今年组织申报省市级林业示范合作社,3个被评为省级林业示范合作社,5个被评为市级示范合作社。

 

扎实推进林业政策保险。政策性森林保险工作,是中央支持“三农”、发展林业的重要举措,对于保障林业生产经营者的经济利益、巩固发展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成果,特别是对于提高林业生产经营者抗风险能力、调动社会各界造林育林积极性、推进现代林业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自全市林业政策保险工作会议结束后,我县高度重视,把开展政策性森林保险试点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林业局专门成立了林业政策保险领导小组,与中华财产保险公司协商,联合开展林业保险工作,研究制定了实施方案,推进计划等。目前,已完成林业保险10万亩,计划在10月底全部完成。